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738|回复: 14
收起左侧

[质量保证QA] 违反24号令包装标签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7-1-10 09:51:5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公司领导为市场销售,要求同一种规格不同包装规格用相同的包装颜色,其它都相同就是包装规格不同,请问各位领导后期在市场上销售有风险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09:57:36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条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7-1-10 10: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条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管理的,两者的包装颜色应当明显区别。
一句话:一切按法规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0:07:22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按照法规执行,就是违规,你说风险大吗?你的产品如果是全国销售,那么不是风险,是肯定被查,只分早晚。甚至有些地方根本不收你的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7-1-10 10: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二十一条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
我已经跟领导提交了法规但他们还是要按照他们的要求让我来审核稿件,不知如何是好啊!做的很郁闷啊!

点评

那就按老板说的来呗 做到自己所做的就行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0 10:21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0: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曹 发表于 2017-1-10 10:15
第二十一条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 ...

其实影响不大,你们的包装规格不同,是指哪方面? 包装中支数的不同?法规不是说了吗 也可以用文字标示呀,这个在包装上应该已经体现了吧

点评

同意观点。楼主抱着学习的态度提问,工作很认真、谨慎,如果适当变通,一定是优秀的质量人员。  发表于 2017-1-10 10: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0: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曹曹 发表于 2017-1-10 10:15
第二十一条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 ...

那就按老板说的来呗

做到自己所做的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0:35:57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装颜色一致,可以做上不同的图案嘛,这样就有区分力了,再说了,把正面的个内含数量醒目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1:0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包装规格不同,用相同颜色是可以的啊。实际中外包上不同规格有标示的。(第二十一条 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药品规格和包装规格均相同的,其标签的内容、格式及颜色必须一致;药品规格或者包装规格不同的,其标签应当明显区别或者规格项明显标注。)难道一个产品有6个规格就用6中颜色啊,这才乱套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1:24:30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24号令不是法,只是部门规章,违反了估计不会坐牢,最多罚款、召回、停产整改嘛,其次、老板让干的,你着急什么

点评

县官不如现管 阎王好伺候,小鬼更难缠...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7-1-10 13: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7-1-10 13:0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把包装规格项显著区别开来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3: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开山大斧 发表于 2017-1-10 11:24
首先,24号令不是法,只是部门规章,违反了估计不会坐牢,最多罚款、召回、停产整改嘛,其次、老板让干的, ...

县官不如现管
阎王好伺候,小鬼更难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7-1-10 14:3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 08:0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