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danna 于 2016-12-14 10:49 编辑
年末,零售药店被撤GSP证消息还是频频公示。截至目前,全国已有近500家零售药店被撤销GSP证,近900家被收回GSP证。1月初将会在CIO在线发布统计名单!
广东惠州:撤销3家近日,惠东县大岭镇胜峰药店等3家药店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等规定,广东惠州市食药监局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违法事实1、惠东县大岭镇胜峰药店 (1)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有虚假欺骗行为,现场发现一批药品从无资质的企业购进; (2)采购的药品未按规定索取发票; (3)处方审核人员不在岗; (4)采购药品未确定供货单位合法资质; (5)未对部分首营企业审核; (6)未对供货单位销售人员合法资格审核。 2、惠东县大岭镇康美达健药店 (1)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有虚假欺骗行为,现场发现一批涉嫌回收药品,并发现一批中药饮片无合法购进单据; (2)采购药品未索取发票,如阿卡波糖,硝苯地平缓释片; (3)处方审核人员不在岗。 3、惠东县平山惠诚药店
(1)企业涉嫌非法经营,有虚假欺骗行为,发现一批7月份、9月份从惠州市康卓药业有限公司购进的药品及单据(无发票),但该公司早已变更为其它医药公司,且该单据的客户为其他药店(五星药品超市); (2)采购药品未确定供货单位的合法资格; (3)企业对首营企业的审核不全,对惠州市康卓药业有限公司的审核缺随货同行单、发票样式; (4)采购药品未对供货单位业务员进行合法资格的审核,对自称为“惠州市康卓药业有限公司”的业务员未审核,无收集授权书,身份证等信息档案。
广东肇庆:撤销2家近日,广东尚药房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肇庆睦岗顺景店等2家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广东肇庆市局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依法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并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经营单位信用分类管理的实施办法》(粤食药监法〔2014〕109号)规定,评定其信用等级为“严重失信”。
违法事实1、广东尚药房连锁药店有限公司肇庆睦岗顺景店 (1)该企业经营处方药未配备执业药师负责处方审核; (2)处方审核员高瑜未在职在岗; (3)未能与连锁总部实现计算机网络信息传输和数据共享; (4)未做好温湿度记录; (5)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混放; (6)处方药开架销售; (7)未按规定做好装斗、清斗记录。 2、高要市金利镇维康元大药房 (1)企业采购药品时,未向供货单位索取发票; (2)企业购进个别中药饮片未索取供货单位的随货同行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