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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品]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能否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植物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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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1-26 11: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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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皇后 于 2016-11-27 13:29 编辑

各位同仁,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能否委托药品生产企业植物提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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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11:43:31 | 显示全部楼层
换个思维就是,药品生产企业能否在不备案的情况下生产提取物,给保健品企业,个人理解可能不行,但也好像说得过去,可能得咨询药监部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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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11-26 13: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委托目前都不是官方行为了,基本都是个人行为。
保健食品所用到的提取物来源比较多,有食品的,药食同源的、新资源食品的。
第一种情况,买原料。但如果仅仅是购买“有资质”的企业提取物,这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种情况,提取原料。如果生产企业和售卖企业实质是一个法人,相互供给也没有什么问题。但要不是一个法人,这就是两个公司(集团公司不算)。这之间就需要有证明你提取物是合法合格的。
第三种,皮包公司适用。找个关系好的厂长,干点私活。就说都是自己干的。

2014年7月2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食药监药化监〔2014〕135号印发《中药提取物备案管理实施细则》。该《实施细则》共1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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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11-26 23:5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皮包公司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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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6 14:3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刚刚发布的生产许可细则的规定说明应该是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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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8 14: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药企那边通不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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