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270|回复: 16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库房胶囊温湿度求问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1 23:2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本帖最后由 皇后 于 2016-11-22 08:47 编辑

有一个库只放胶囊,原来属于阴凉辅料库,温度20度以内,湿度范围35-65%
后来说这样不对,胶囊箱子上写着密闭,温度10-25,湿度35-65%,写温湿度记录就这么写,
这样对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07:57:23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否进行了变更?是临时变更还是永久变更?
需要说明为什么不再需要阴凉辅料库,又为什么需要增加胶囊库?
变成胶囊库后相关的设施与功能的适应情况,温湿度控制范围变化是否在设施的控制范围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07:5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空心胶囊要求条件存放和记录即可,从能耗来说,无必要一定把温度控制20℃以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08:4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温湿度记录应该是写具体的数据呀!但条件当然要控制在范围内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1-22 08:48:41 | 显示全部楼层
但从控制条件上来说没问题。。。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08:56:06 | 显示全部楼层
更严格数据没什么不行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2 10:15:59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改放胶囊了,那你的库房设施条件肯定要跟胶囊的存储要求吻合呀!药典明确规定“【贮藏】密闭,在温度10-25℃,相对湿度35%-65%条件下保存”;温湿度记录应实时记录,至少应明确记录的时间、温度值、相对湿度值、记录人等信息,而不是光写上标准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11-22 10:5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各位,学习了,尽管有些地方还不是很明白,但是你们的回答也让我受益匪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6-11-22 1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心胶囊放阴凉库没问题的,当然如果专门弄一个空心胶囊库更好,只是有必要吗,阴凉库能满足要求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3 08:50:51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你的控制条件需要变成10℃~20℃或者10℃~25℃,湿度控制在35%~65%。毕竟胶囊的储存要求有明确的下限,若按照原来的库房条件“20℃以下”可能会被质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3 15:3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改放胶囊了,库房要求肯定要符合胶囊的存储要求,库区温度要求10-2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09: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将该仓库变更为空心胶囊库,做个变更,证明温度湿度符合空心胶囊的储存要求,然后按要求储存记录就可以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28 10: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空心胶囊存放阴凉库,然后库房温度规定为10~20℃,我们就是这样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28 15:47:43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变来变去,杂质有变化还是国家标准还是什么原因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2-12 16: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9-10-10 15: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温湿度的依据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4 22:2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非常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1 23:2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