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017|回复: 7
收起左侧

[检验及监测] 关于纯化水微生物限度检查的问题及培养基适用性检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11-7 22:48: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我刚入职公司新菜鸟一枚,在微生物方面,我们公司是新成立的,所以最近要采购微生物用品主要用于纯化水系统验证,微生物和细菌内毒素方面用的东西,有几点疑问想请问大家:
1.纯化水系统中,微生物检查用到R2A培养基,15版药典规定需要用铜绿假单胞菌、枯草芽孢杆菌 做适用性检查,但这两个菌种中要用到TSA、SDA传代,这两个TSA、SDA培养基还要做适用性吗
2.细菌内毒素中工作标准品用80EU中检所的,还有10eu的湛江海洋的,请问可以吗,不用中检所的GMP检查会不会提出异议
3.公司细菌内毒素的内控定为0.20EU,做样具体怎么操作呢,我的鲎试剂灵敏度用多少的合适呢,怎么选择合适的鲎试剂呢,原则是什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11-8 07: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像花“菜鸟”的钱 干“大鸟”的工作啊? 你们部门主管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07:47:03 | 显示全部楼层
适用性都要做,鲎试剂灵敏度至少要低于内控吧。如果鲎试剂灵敏度0.25,就不行了吧。样品内毒素0.24,都超标了,但未必供饰品阳性会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08:16:20 | 显示全部楼层
马 同菜鸟同在摸索检验方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08:26:02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问你主管,最好能参加药检系统的专业培训后上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11-8 08: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不用中检所的工作标准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11-8 09:19:53 | 显示全部楼层
适用性进厂的新批号都要做的,鲎试剂是进厂新批号做灵敏度复核,你们要求0.2EU,那就是用0.125的鲎试剂吧。标准液稀释到0.25,2λ,也就是阳性,检样品的话需要做干扰预实验和干扰实验的,有1年多没做过微生物实验了。。所以就是大概说下,对错还需要你自己再查查的,给你个公式 MVD=cl/λ,MVD是最大稀释有效倍数。l 为供试品的细菌内毒素限值;c 为供试品溶液的浓度,λ是鲎试剂灵敏度。。感觉东西不多,网上查查自己琢磨琢磨就会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11-8 09:35:07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用于检测实验的培养基可以不做灵敏度实验。你传代菌种只要长出来了即可,菌液计数用的培养基也可不检灵敏度。你只是需要知道菌液大概浓度,确保在使用正确稀释级的菌液。但是这样操作有风险。万一你的培养基配制灭菌过程真有问题,也可能导致你计数计不出或是数据差太多,菌种长不好等问题。
2.中检所的内毒素一般用来做内毒素工作标准品的复核实验。一般中检所的浓度会高一些,不太方便直接使用。多是购买10EU的内毒素工作标准品(湛江的)
3.自己看药典,计算一下。要多读书,养成主动学习好习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京ICP证150354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证书编号: (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14 20:31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