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雪锋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当偏差/变更都成了质量部的事时,这个工作还能做好吗?

  [复制链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阿部哥 发表于 2016-6-8 08:46
我的意思是各类文件在编写的时候应该尽量考虑细致点,把日常可能出现的问题都列一下并制定好防范措施。如 ...

是的,这些情况就要有一个好的设计者。但实施起来还是有很大的难度。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尼古拉斯、王五 发表于 2016-6-8 09:03
对于走上正轨的GMP企业来说,人员对GMP的理解肯定有一定的高度,这样各部门之间处理问题的态度肯定要好, ...

现在意识这一赽只有和利益结合起来才有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2:44 | 显示全部楼层
尼古拉斯、王五 发表于 2016-6-8 09:05
对,我们领导经常说QA是与人打交道的部门,有什么措施得想办法让别人去认同、去执行,中间靠的是自己对GM ...

是的,处理好人际关系也是QA的一项工作职能。把问题解决在现场那就是本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言午 发表于 2016-6-8 09:13
都是这样的,集中所有人的智慧,发挥每个部门的优势,共同完成

只要不把利益放在第一位都可以解决。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4:11 | 显示全部楼层
592060105 发表于 2016-6-8 15:42
请问质量部对生产有没有指导作用呀,怎 样指导为好

有指导作用啊,至少违反GMP的肯定不能做。现场发现现场提出,该罚就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zhaoxiaole001 发表于 2016-6-8 17:12
质量管理部门要有智慧。
老总不听话,天天把飞检收回GMP证的新闻分享给他。
生产不听话,质量受权人偏差 ...

这个只会每天扯的更多。不放行别放行,最后急的是老板,飞检他又回给了你,做不好如果飞检出了问题先处理你,工程更高兴了,可以又换设备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8:2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奔@ 发表于 2016-6-10 00:20
偏差是肯定有的,偏差调查肯定是各个部门都涉及的。我觉得主要还是偏差调查系统的问题,发生偏差的部门因为 ...

就是大实话。每天都说自己忙,可下班全跑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6-15 18:4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差应该是质保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原因、采取措施。
如果啥都不做,怎么能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点评

质量部是管理部门,但是偏差最清楚的还是发生部门。至于管理很多公司会不一样。当然质量部牵头做也没有问题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6-15 19:3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5 19:33:23 | 显示全部楼层
雎鸠 发表于 2016-6-15 18:48
偏差应该是质保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调查原因、采取措施。
如果啥都不做,怎么能保证质量体系正常运行?

质量部是管理部门,但是偏差最清楚的还是发生部门。至于管理很多公司会不一样。当然质量部牵头做也没有问题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6-6-16 21:3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偏差会因不同的人看待也不一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9 23: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觉很多药企都是这样的,质量做给检察官看,只有认证时才会关注一下质管部,平时生产部的领导都牛逼哄哄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9 23:18:17 | 显示全部楼层
咱企业变更、偏差就是QA的事,整个模板给其他部门,他们都弄不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8-9 23:53:51 | 显示全部楼层
QA只要做好本分,不要到处乱插手。那么真有问题的时候,大家也不会都丢给你的。我感觉有些事情就是还以前不会做人的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7 00: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