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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 GSP讨论] 关于“对药品流通领域10项违法经营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分析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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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9 15: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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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最近新下发了94号令文件,各位执业药师及质量管理人能否谈谈对下列10项自查项目的理解,以及如何整改策略等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药品批发企业对本企业是否存在以下违法行为开展自查:
  (一)为他人违法经营药品提供场所、资质证明文件、票据等条件;
  (二)从个人或者无《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进药品;
  (三)向无合法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药品,向药品零售企业销售疫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经营仍为其提供药品;
  (四)伪造药品采购来源,虚构药品销售流向,篡改计算机系统、温湿度监测系统数据,隐瞒真实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等,药品购销存记录不完整、不真实,经营行为无法追溯;
  (五)购销药品时,证(许可证书)、票(发票、随货同行票据)、账(实物账、财务账)、货(药品实物)、款(货款)不能相互对应一致;药品未入库,设立账外账,药品未纳入企业质量体系管理,使用银行个人账户进行业务往来等情形;
  (六)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入非法渠道,或者进行现金交易;
  (七)在核准地址以外的场所储存药品;
  (八)未按规定对药品储存、运输、进行温湿度监测;
  (九)擅自改变注册地址、经营方式、经营范围销售药品;
  (十)向药品零售企业、诊所销售药品未做到开具销售发票且随货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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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5-9 16:45:58 | 显示全部楼层
GSP的不感兴趣,我只关心GMP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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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5-9 16: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监局网上没找到这个令 ,自己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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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5-9 18: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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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08:4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讨论稿,对于如何做,有人分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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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5-10 09:03: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头疼这个东东怎么写,真是不好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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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5-10 10: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局网上早就发了,5月3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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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0 17:21: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10条,条条死症,自查查出是死,自查无事,又被认为不认真,被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如何是好?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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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1:3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没有同志已经写好的自查与整改方案分享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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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3 17:16:19 | 显示全部楼层
抗拒从严,回家过年
坦白从宽,牢底座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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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6:4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呼吸 发表于 2016-5-9 16:59
药监局网上没找到这个令 ,自己发的?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仔细找找,5月3号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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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6:45: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朱红雪 发表于 2016-5-10 09:03
正头疼这个东东怎么写,真是不好搞啊

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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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5-15 16:46:32 | 显示全部楼层
爱生活 发表于 2016-5-13 11:30
有没有同志已经写好的自查与整改方案分享一下

估计都还在头疼怎么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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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8 09:10: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正头痛这件事,还没写好,有谁写好了?可以参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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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5-19 19: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了!非常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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