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7205|回复: 10
收起左侧

[物料管理] 卷装标签收料计数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 21: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各位大神,卷装标签每次仓库收货时,你们如何核对数量,1、就按供应商送货单数量   2、通过计数器每卷计数后算总数   3、先按供应商数量收货,生产前在车间用计数器再核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5-2 22:05:5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每一件包装规定的数量来复核数量,称重计数,质量与数量关系定期确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5-2 22: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核实总卷数
×一下每卷的数量
就这个样子了,没有必要弄的太复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2 22: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早期曾经用称重,不准确,现在让供应商在每个标签后面打个递增的数字,最简单了,而且也准确,不会出现标识数量与实际数量不一致的情况。
成本增加不多,每个标签也就不到1分钱。

点评

这个不错,也让供应商增加上这项内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2 22: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5-2 22:55:25 | 显示全部楼层
pontifex 发表于 2016-5-2 22:16
早期曾经用称重,不准确,现在让供应商在每个标签后面打个递增的数字,最简单了,而且也准确,不会出现标识 ...

这个不错,也让供应商增加上这项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07:27:20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6-5-2 22:05
按每一件包装规定的数量来复核数量,称重计数,质量与数量关系定期确认

很久以前我们也采用称重,后来检查官不同意,给出一个缺陷,从09年购买了标签计数器,并定期做验证,这个缺陷才没有。

点评

这个也下缺陷啊?难道入库还要用计数器数数?对于标签监控重点是使用过程差错及混淆,现场控制差错才是关键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6-5-3 09:2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5-3 07:35:08 | 显示全部楼层
pontifex 发表于 2016-5-2 22:16
早期曾经用称重,不准确,现在让供应商在每个标签后面打个递增的数字,最简单了,而且也准确,不会出现标识 ...

好主意!但实际按照每个增加几厘钱,每年总数量一两千万个,算算也得增加不少钱,还有,供应商有时检查生产过程,发现中间个别印刷不好也会找后面手工填补,这样采用印刷数字不知会不会有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5-3 07:55:59 | 显示全部楼层
茶语人生 发表于 2016-5-3 07:35
好主意!但实际按照每个增加几厘钱,每年总数量一两千万个,算算也得增加不少钱,还有,供应商有时检查生 ...

原来的时候一般一包或一盘供应商都多给一些,虽是好意但是每次多一点时间久了累计多了帐就明显差出来了,需要盘库平账。
用数字的方式就像你所说的情况,也不能保证百分百一致,但是即使有差别也是微乎其微了。至于成本,看怎么想了,主要看相对值吧,再一个没挣到手的钱都不是自己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6-5-3 09:25:40 | 显示全部楼层
茶语人生 发表于 2016-5-3 07:27
很久以前我们也采用称重,后来检查官不同意,给出一个缺陷,从09年购买了标签计数器,并定期做验证,这个 ...

这个也下缺陷啊?难道入库还要用计数器数数?对于标签监控重点是使用过程差错及混淆,现场控制差错才是关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7-7 21:16:37 | 显示全部楼层
茶语人生 发表于 2016-5-3 07:27
很久以前我们也采用称重,后来检查官不同意,给出一个缺陷,从09年购买了标签计数器,并定期做验证,这个 ...

我们也是买的计数器,没有,检察官问你们是想怎么复核数量的,的按照人民币管理。。给发一份计数器验证报告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3-20 20: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2-12 19:4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