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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祯民] 【16年原创2】实施GMP的哲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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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1 15: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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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GMP的哲学思考
哲学是人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工具。它告诉我们生活中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它还告诉我们事物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共性与个性,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等原理。在我的原创文章《实施GMP,永远在路上》的回复帖子中,有位蒲友这样说的:“中国GMP的实施已经走过了共性时代,应该个性化了;中国GMP已经走了很久的框架时代,应该注意细节了!”。这个感悟是深刻的,体现出用哲学的思维去审视GMP的实施。这对于10版GMP新的一轮认证到来之际,思考如何避免模式化、趋同化,在新的一轮认证中真正得以提高、上新台阶,无疑是必要的,是需要制药的人们和与制药有涉猎的人们共同思考的问题。
回顾自98版GMP的1999年认证以来,迄今已是十七个年头了。加上10版GMP的第一轮认证,大部分药企至少也进行了三轮以上的认证了。综观认证的效果,药企走向规范化的大趋势是必须肯定的。这不是此文想说的重点。此文想说的和期待的是,在新的一轮认证中,如何进一步深刻理解GMP的条款,体现出药企自身的特殊性和个性,避免简单的重复认证,能够有所发现、有所创新、有所提高、有所进步!在此简单罗列几个现象,以期抛砖引玉:
1.在硬件改造方面:
由于以往拼积木式的设计,没有根据剂型的具体品种的产量来设计,仅仅考虑的是各剂型的工艺,造成生产的房间该大不大、该小不小,不利于生产操作和浪费。这里也包括一些辅助房间。
还有的不考虑实际现状,拼积木式地把制水、空调净化、压缩空气等的公用设施集中设计在车间厂房的一端,根本不考虑输送管路的走向与长度、清洁与保温,反正人们都是这么做的。
2.98版引进的“验证”管理,药企对于再验证的做法,工艺验证、工艺用水的验证、空调净化系统的验证都是一年一次;至于设备、清洁的验证有的两年一次、有的三年一次、还有的两年半一次。对于口服制剂洁净区里的容器具清洗后的储存有效期大部规定为5天。这些不约而同的做法究竟是怎么来的,有法律法规规定吗?没有。就连挑战性实验半年一次的做法也仅仅是某些“指南”中提及的。对于这些做法的由来就是在98版认证时人们套用模版的结果。那么,10版GMP第138条规定:“......确认和验证的范围和程度应当经过风险评估来确定”。这可以理解为各药企的风险产生的时间、种类、级别的不同,确认和验证的时间、范围、程度和内容都应有所不同。呆板地规定一年两年三年再验证,一定是与质量风险管理相悖的,有的风险通过评估是需要通过再确认或验证来进一步处理的;有的风险通过评估可能就不需要再验证了。可是反观10版GMP的第一轮认证,是不是还是沿用着98版的做法。几乎还是一个趋同模式,方案趋同、报告也趋同,没有体现出不同药企的不同做法,个性不突出。
3.10版GMP的第十三、十四、十五条引进了质量风险管理。由于还是套用模版千篇一律的风险评估方式,其后果制约了继续深入的进行,至今停留在初始阶段不能自拔。应该看到不同的药企、同一药企的不同岗位、同一岗位的不同时段,出现的风险肯定是不同的,一定会有它的特殊性。因为风险是无时不在无时不有的,随时会出现在你的面前。趋同模式化的做法只能是掩耳盗铃。
4.笔者经历过这样一个场面,在我作为观察员陪同认证检查组检查一个合资药企时,药企的生产副总对于检查员提出的疑义总要解释一番,以阐述自己对于GMP条款的理解,有位检查员就说:她怎么老爱解释。这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哲理,对于GMP的某个条款不可能仅有一种做法,药企的环境不同、实施的角度不同等个性因素,一定会出现若干个做法,唯一的标准应该是只要符合GMP的宗旨:“......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那其做法就是对的。所以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总而言之,在新的一轮GMP认证过程中如果能够举一反三,挖掘出带有个性的值得推荐的好做法,想必一定能够让人们看到不断提高的愿景。然而,对于目前有些看起来是个性的东西实际具有普遍性,笔者认为有待于商榷。譬如,内部偏差对外不公开;纸上验证实际不做;书面培训自学为主;临时变更记录不体现;原始记录经批准可以重写;临时记录随后誊写;计划性偏差技术处理等等。
综上所述,在10版GMP新的一轮认证的这五年中,是应付过去还是认真地得以提高再提高?对GMP是固守陈旧思维还是温故而知新,不断有新认识、新举措?用哲学的思维去审视认证的准备与实施的全过程,想必一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诚然,我们不是为了认证而认证,认证的目的你知我知大家都知。但是通过一轮一轮的认证,一轮比一轮更上一层楼应该是我们的共识吧!

                                 张 祯 民(领松GMP)
                                    2016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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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6:19:18 | 显示全部楼层
yuansoul 发表于 2016-3-21 16:14
老师最近思路变了。

没变滴哈。其他帖子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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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1 15:5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哲学核心:计划没有变化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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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1 15:51:10 | 显示全部楼层
“忽视依据”大概是一些同志的通病

通常要是问“你的依据是什么”,得到的往往都是一句很牛逼的回复:“我没有依据”或者“你自己找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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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5:52:07 | 显示全部楼层
笔者经历过这样一个场面,在我作为观察员陪同认证检查组检查一个合资药企时,药企的生产副总对于检查员提出的疑义总要解释一番,以阐述自己对于GMP条款的理解,有位检查员就说:她怎么老爱解释。这至少说明了这样一个哲理,对于GMP的某个条款不可能仅有一种做法,药企的环境不同、实施的角度不同等个性因素,一定会出现若干个做法,唯一的标准应该是只要符合GMP的宗旨:“......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那其做法就是对的。所以一定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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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1 15:5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学习+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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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5: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ysx01234 于 2016-3-21 16:14 编辑

说白了,企业里面除了QA比较懂GMP规范外,其他部门和人员即使知道一点也是片面和肤浅的,高层和管生产的脑子里是根深蒂固的,生产第一,利润第一。

没有强大的质量管理队伍,企业做不大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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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6: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师最近思路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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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16: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这边认证员则是对很多做法让他们解释清楚,每个人对GMP条款的理解都不同,不同的认证员理解甚至都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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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6: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Sword 发表于 2016-3-21 15:51
“忽视依据”大概是一些同志的通病

通常要是问“你的依据是什么”,得到的往往都是一句很牛逼的回复:“ ...

你的回复看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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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1 16: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用哲学的思维去审视认证的准备与实施的全过程,想必一定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认识好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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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3-21 16:2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合预定用途和注册要求的药品”
GMP本身,并不是没有缺陷的,有些公司想在一定程度、或者条款上脱离GMP,但是也不违背这个根本目的,但是脱离了之后,一旦遇到不同水平的检查官,解释、沟通不过去,那么也是不可以的,慢慢的,导致了越来越模板化,为了认证而认证,认证结束,一切回到解放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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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6:29:5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yuansoul 于 2016-3-21 16:43 编辑
领松(GMP) 发表于 2016-3-21 16:19
没变滴哈。其他帖子可见一斑。

哦。可能是。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本篇阐述了辩证思维下的监管,需要与时俱进的、科学的评价检查。而不是模板式的硬性检查,搞的企业欲死不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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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6:31: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的意思是 说 :如果你要问制定的那个人。。。。。其实,起草和制定的那个人也不知道来源。总之,给一句搪塞的话。。。。。。遮掩 他自己也不知道的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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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6:3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6-3-21 16:20
“......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 ...

第十四章附则第三百一十一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就是说世间有替代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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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6-3-21 16:40:53 | 显示全部楼层
冷血无情 发表于 2016-3-21 16:20
“......旨在最大限度地降低药品生产过程中的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等风险,确保持续稳定地生产出符 ...

所以两三年之后,检查员要专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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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6:43:42 | 显示全部楼层
领松(GMP) 发表于 2016-3-21 16:39
第十四章附则第三百一十一条,企业可以采用经过验证的替代方法,达到本规范的要求。就是说世间有替代方法 ...

是啊。问题是 煎茶员 一根筋。书里面说的 他们才认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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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6-3-21 16:5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领松(GMP) 发表于 2016-3-21 16:40
所以两三年之后,检查员要专职。

至少专职以后,不太会出现不说不同省份,就是同一省份,各种尺度不一的情况。
一致性评价,一致性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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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6-3-21 16:57:07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师啊,都上升到哲学的高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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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6-3-21 17:00:20 | 显示全部楼层
zysx01234 发表于 2016-3-21 15:54
说白了,企业里面除了QA比较懂GMP规范外,其他部门和人员即使知道一点也是片面和肤浅的,高层和管生产的脑 ...

这个说法,听起来搞质量的漫游自豪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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