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904|回复: 18
收起左侧

[方法验证及确认] 高锰酸钾标定记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2-15 14: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年前公司提考开了一项无高锰酸钾标定记录,请问谁有模版,谢谢!
140302cghhh5mh1gnbjanb.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5 14: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教各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5:07:24 | 显示全部楼层
喵了个咪w 发表于 2016-2-15 14:14
请教各位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没有使用计算公式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6-2-15 16:2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6-2-15 16:29: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就是的,应当有具体操作过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5 16:36:38 | 显示全部楼层
内容好简单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2:55: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6-2-15 16:29
就是的,应当有具体操作过程。

加操作步骤就好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2:56:16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快乐 发表于 2016-2-15 15:07
没有使用计算公式

求大神给模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3:52:48 | 显示全部楼层
简单快乐 发表于 2016-2-15 15:07
没有使用计算公式

这样呢?
135247i2ophyhbfnn24hpx.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3:53:14 | 显示全部楼层
longstory 发表于 2016-2-15 16:20
内容不全

这样?
135314rkuie8mu57z2ji2k.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3:54:2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亲可爱 发表于 2016-2-15 16:29
就是的,应当有具体操作过程。

这样?
135420qyx8xl2ym0mxrxly.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6 13: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风中的云002 发表于 2016-2-15 16:36
内容好简单啊

这样?
135502tczfhcupyyujelye.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7 11:4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7 13: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配制方法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7 17:25:03 | 显示全部楼层
13687846600 发表于 2016-2-17 11:46
这样

请问复标的目的是什么?另相对偏差需要哪个范围才能接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8 09:32:29 | 显示全部楼层
13687846600 发表于 2016-2-17 11:46
这样

你好,请问表格中的计算公式怎么理解?我们顾问公司给的是这个公式
093229o5c15kx5ixt1vi51.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6-2-18 11: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2015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尚未出版,那就参照2010年版见下图 高锰酸钾滴定液公式.jpg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8 15:05:09 | 显示全部楼层
13687846600 发表于 2016-2-18 11:11
2015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尚未出版,那就参照2010年版见下图

你好,可否给一份数据模版给我参照一下,我们没做过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16-2-19 10:50:11 | 显示全部楼层
13687846600 发表于 2016-2-18 11:11
2015年版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范尚未出版,那就参照2010年版见下图

偏差范围在多少是可以接受的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6 11:5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