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2197|回复: 14
收起左侧

[日常管理] 药典升级是否做工艺验证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1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因药典升级,工艺规程随之修订,那么工艺验证是否也要重新做?个人认为药典升级只是质量标准的变化,不需要做工艺验证,大家怎么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12-22 16: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升级工艺需要发生变更吗?如果没变更就不用做,相信你也不敢说变更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具体修订什么项目?中间过程控制?检测指标增加?还是其他什么问题,升级后的指标能否影响到产品工艺控制及稳定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21:23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是变更标准,不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典升级做方法确认就可以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2 16:24: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一小孩问我,为什么工艺规程修订不重做工艺验证,工艺规程不是基于工艺验证吗,我虽给他解释了工艺验证重点验证的是具体操作过程,而我们的操作没有任何变化,但觉得他的话也是有点道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3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标准做变更,工艺就要做变更么?工艺规程引用标准文件即可,不必全抄标准内容,显得又长又臭,重点不突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旧工艺生产的产品不能满足15药典的质量标准了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2 16:58:50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质量标准没有增加相应的指标,检验方法没有变更,只是版本升级了,就没有必要进行工艺验证!!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12-22 20:24: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特别实质的改变的话,个人认为工艺规程升个版本也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2 20:55:2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需要,工艺过程又没有变,只是变了质量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3 08:54:48 | 显示全部楼层
有的品种直接工艺就变了,中药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2-23 12:54:30 | 显示全部楼层
至于工艺规程,我们当地局跟踪检查还给出了一条缺陷项,就是工艺规程没有修订,执行的还是10版药典,所以工艺规程还是要修订的,因为不同的人理解不一样,修订了总是没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4 08:28:3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变更的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24 08:28:3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看变更的内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2 23:1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