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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Ja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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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一般员工的试用期是3个月,但是对有30年经验的高管要求试用期6个月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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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21:4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双方都同意,怎样约定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面试初期就搬出来劳动法,欠妥当吧,     一般动用法的时候都是撕破脸的时候,  哈哈  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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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2次,电话给聘用时,谈到试用期,人事要求6月,应聘者不同意,更可笑的是应聘的职位是总监,在电话谈判了2次(人事及总经理),想给高级经理,结果对方说当初应聘的广告是总监,面试时是总监,但是人事为了平衡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4 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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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4 06: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whb稻草 发表于 2015-9-23 21:47
只要双方都同意,怎样约定都是合理的,但是如果面试初期就搬出来劳动法,欠妥当吧,     一般动用法的时候 ...

面试2次,电话给聘用时,谈到试用期,人事要求6月,应聘者不同意,更可笑的是应聘的职位是总监,在电话谈判了2次(人事及总经理),想给高级经理,结果对方说当初应聘的广告是总监,面试时是总监,但是人事为了平衡另一位高级经理(女的),所以给高级经理,应聘者坚持是要总监,就给总监,故事还没有完,请看下回分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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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09:0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怎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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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大部分不守法律,看见有位游客从欧洲到美国旅游,下飞机后就被美国海关不允许入境美国,因为不文明!不知是在那里患了错或者是违规了。目前中国企业等有诉讼时才会想到法律,所以在有事时劳动法才有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4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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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09:16: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高管的责任会更大,试用期稍长些是负责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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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但是不能够违背劳动法。同理,GMP法规也不能够违背。尤其是为了客户,客户要求一方面可以交流,另一方面可以企业自身不违规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要求 记住: 客户不是上帝,他们的要求需要小心,GMP工厂要有自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6 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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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4 10:25:28 | 显示全部楼层
beyondfaya 发表于 2015-9-24 09:01
劳动法怎么有用?

中国人大部分不守法律,看见有位游客从欧洲到美国旅游,下飞机后就被美国海关不允许入境美国,因为不文明!不知是在那里患了错或者是违规了。目前中国企业等有诉讼时才会想到法律,所以在有事时劳动法才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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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8:23:14 | 显示全部楼层
Jason 发表于 2015-9-24 06:08
面试2次,电话给聘用时,谈到试用期,人事要求6月,应聘者不同意,更可笑的是应聘的职位是总监,在电话谈 ...

好的。期待后面精彩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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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面试时,人事说是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说人事不懂!结果要这位人才向研发总监汇报,应聘JD 写得清楚,work with R&D。。。。,有机会时公布英文的JD!怎么变成向研发总监汇报!你说离谱不离谱!这样折腾人家,根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4 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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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4 19:33:56 | 显示全部楼层
whb稻草 发表于 2015-9-24 18:23
好的。期待后面精彩内容

当初面试时,人事说是向总经理汇报,总经理说人事不懂!结果要这位人才向研发总监汇报,应聘JD 写得清楚,work with R&D。。。。,有机会时公布英文的JD!怎么变成向研发总监汇报!你说离谱不离谱!这样折腾人家,根本是不尊重人才!

补充内容 (2015-9-27 08:19):

人事确实不懂劳动法的·6个月试用期,这位候选人问了她的药厂法律顾问,他明确说1.到法定退休年龄已经没有3年时间,即是3年内按照劳动法规定公司聘用协议只能是3年内,劳动法明确规定3年以上是试用期6个月。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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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23: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ghlmail 发表于 2015-9-22 13:38
说的很有道理,现在很多黑心老板,说一套做一样做一套,用完就不要你了

这种企业要群起二攻之,使其无人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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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还没有这样坏,只是有人没有诚心及诚信招聘有强势及能力的人才,怕hold 不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5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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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06: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wts 发表于 2015-9-24 23:18
这种企业要群起二攻之,使其无人趋之。

企业还没有这样坏,只是有人没有诚心及诚信招聘有强势及能力的人才,怕hold 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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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5 09:03:21 | 显示全部楼层
lougery 发表于 2015-9-23 17:51
试用期多少正常无需计较!!!除非你不能胜任这个岗位

整个事件就是浪费公司2次的时间及人力资源(3位总监,COO, CEO,HR),当对方感觉公司没有诚意录用,候选人是不会来的!哦,我不认为她有更年期,当要给她高级经理,就问对方的职位说明书,证明她是很理智及有逻辑思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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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06: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251325 发表于 2015-9-24 09:16
高管的责任会更大,试用期稍长些是负责的体现

是的,但是不能够违背劳动法。同理,GMP法规也不能够违背。尤其是为了客户,客户要求一方面可以交流,另一方面可以企业自身不违规的情况下满足客户的要求
记住: 客户不是上帝,他们的要求需要小心,GMP工厂要有自己的标准,不能人家说什么你们就做什么,一定要做,一定要有书面的协议去说明清楚责任,同时不能够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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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6 08: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prestonbbs 发表于 2015-9-26 07:05
这种公司还是不要去了

呵呵,她接受另外一家公司的off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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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0 12: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几天前刚面试一家企业,人力资源的人太傲慢,面试的人还可以,公司距离有点远,待遇一般,本不太想去,但面试的人很有诚意让我去,我说回来考虑一下,第二天想把有些不确定的东西问明白,好确定去不去,其实还是有意向的,但是那个人力资源的,据说是经理,打电话过去她说现在忙,不方便回答,下午给我回电话,到第三天也没回,之前通过两次电话,都是对方打过来的,说话就很傲慢。本来就不是很想去,这回不用纠结了,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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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决定,有些人事总以为权利大,其实人事是服务部门。并没有权利决定,在美国时,是用人部门的老板打电话告诉你被录用了,然后才是人事部发标准录用合同。根本没有人事部谈试用期或打8折的事,都是按照公司的人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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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30 13:00:28 | 显示全部楼层
ghlmail 发表于 2015-9-30 12:15
几天前刚面试一家企业,人力资源的人太傲慢,面试的人还可以,公司距离有点远,待遇一般,本不太想去,但面 ...

正确决定,有些人事总以为权利大,其实人事是服务部门。并没有权利决定,在美国时,是用人部门的老板打电话告诉你被录用了,然后才是人事部发标准录用合同。根本没有人事部谈试用期或打8折的事,都是按照公司的人事规定写的,只是中国许多企业没有制度,都是人治,自然招聘不好招到合适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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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30 15:19:4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需要看你是什么职位了!工作了30年的老员工肯定不能和一般员工相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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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新大学毕业的员工是需要试用期,30年的经验,休假也是应该20天以上,我有位同事在外资做了20年,一年有26天假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30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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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30 15:29:54 | 显示全部楼层
xyzllxyzll 发表于 2015-9-30 15:19
这需要看你是什么职位了!工作了30年的老员工肯定不能和一般员工相比,完全没有可比性。

是的,如果新大学毕业的员工是需要试用期,30年的经验,休假也是应该20天以上,我有位同事在外资做了20年,一年有26天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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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8 1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签几年合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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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签3年最多只有试用期3个月,这是法律!任何与劳动法抵触的都无效!在劳动仲裁时也是以法律为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10-8 1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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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10-8 14:48:25 | 显示全部楼层

是的,签3年最多只有试用期3个月,这是法律!任何与劳动法抵触的都无效!在劳动仲裁时也是以法律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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