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大呆子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有奖讨论:配料是先称量原料还是先称量辅料?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6-22 11: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根据药物的混合方法定吧,每批药品不同的物料都是分开称量,所有物料称量按要求清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2 16:05:36 | 显示全部楼层
应根据物料、生产工艺要求具体确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2 21:1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称辅料再称原料,避免交叉污染。称量过程中避免不了会有粉尘,先称辅料再称原料好处是即使.空气中残留辅料粉末,对接下来称的原料也无影响,本来这辅料就是要加到原料里的。

点评

反对这个观点。因为“这个辅料就是要加到原料里的”,所以,原料被辅料污染到也无影响?  发表于 2015-7-1 15:3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2 21:53:2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后没有固定要求,建议先称量粉尘小的,再称量粉尘大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3 07:50:12 | 显示全部楼层
wjm19860121 发表于 2015-6-16 09:18
先称辅料,因为辅料没有药物活性,先称原料后称辅料,容易把原料带入辅料,形成交叉污染

不共用还存在残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3 08:34:06 | 显示全部楼层
aimin 发表于 2015-6-21 18:23
人家说的对,不同物料之间当然要清场

问题是这个讨论的前提就是,不是每个物料称完都清场的情况下要怎么做。而且,很多情况下,称量量小,种类很多的时候,每个品种都称量后清场在中国还不现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3 08:58:5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所谓先后,没必要分的太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3 14: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工艺规程操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3 14: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必然是辅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3 15: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称辅料后称原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6 15:44:5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称量辅料再称量原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6 16:05:10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辅后称原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7 11: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工艺规程有规定就照工艺规程来,没有规定就先称辅料再称主药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7 11: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辅料再原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7 11:27:44 | 显示全部楼层
路过学习下。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7 11:49:22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反应是否按照注册来啊,看大家写的先辅料后原料挺有道理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7 13:21:37 | 显示全部楼层
129129129 发表于 2015-6-16 09:06
先称辅料,因为辅料没有药物活性,先称原料后称辅料,容易把原料带入辅料,形成交叉污染

一个物料称完,好像没有清洁!对于容器有清洁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6-27 13:3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先称辅料,再称原料,一次把好多批的用量称出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6-29 22:3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辅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7-1 14:45:43 | 显示全部楼层
辅料。应该是辅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3-22 06:20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