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656|回复: 9
收起左侧

[研发注册] 【悬赏50金币】重大专项清单怎么查?

[复制链接]
药生
发表于 2015-5-4 16:4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50金币
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5-5-4 16:46 编辑

各位蒲友好!
我在关注自己公司申报进度的时候(CDE 治疗用生物制品 临床),发现另一家公司没有在CDE进行排队,直接进行了审评。备注栏里写着:重大专项。
于是乎我就去查了重大专项,去的是卫计委的网站,后来发现原来要查一个课题有没有申请到重大专项是很难的。
目前能查到的只有2015年“拟”推荐优先审评药物清单

那么2014年的呢?
这家因为重大专项被走快速审评通道的企业,是2014年申报的,根据新闻,他们公司应该是获得重大专项之后再递交的申报资料。也就是获得重大专项在前,递交申报资料在后,一个月后进入CDE,很快就进行了毒理和临床的审评。目前都差不多审完了。
新闻里说,这家企业是:新药创制重大专项 “十二五”期间第四批项目
但百度了一下,第四批只能找到“事后立项事后补助课题”的课题清单,后补课题清单上没有这家公司

但是官网上曾经也有新闻,不过目前搜索“重大专项”、“新药创制 重大专项”等等关键词,只剩下新闻类的了,清单名单等一律是查不到的。明明就是曾经公示过的,为什么现在查不到呐?


小妖就迷糊了,到底怎么查一家公司的课题有没有最终获得新药创制重大专项呢?这个重大专项名单是不是不公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4 16:5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处于保护期内一般不公开吧

点评

可是目前的2015拟推荐名单是公开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4 16:5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5-4 16:50:56 | 显示全部楼层
hzleiyu 发表于 2015-5-4 16:50
处于保护期内一般不公开吧

可是目前的2015拟推荐名单是公开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5-5-4 16:5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应该有发改委啊卫计委的什么证书啊文件啊?

点评

我看了凯宝药业的公告,他们是说,收到科技部发的函,直接给企业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4 16:5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楼主| 发表于 2015-5-4 16:5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仲夏秋夜云 于 2015-5-4 16:56 编辑
石头968 发表于 2015-5-4 16:51
是不是应该有发改委啊卫计委的什么证书啊文件啊?



凯宝.jpg

我看了凯宝药业的公告,他们是说,收到科技部发的函,直接给企业的

点评

我好想记得四部委联合发起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国际化能力建设项目,也是四部委联合发文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5-4 16:55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师
发表于 2015-5-4 16: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仲夏秋夜云 发表于 2015-5-4 16:52
我看了凯宝药业的公告,他们是说,收到科技部发的函,直接给企业的

我好想记得四部委联合发起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项目、国际化能力建设发展项目,也是四部委联合发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5-4 16:57:5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大专项来源很多:卫计委、经信委、科技厅、农业部等。这个还真不好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5-4 16:59:13 | 显示全部楼层
卫计委的网站,搜重大新药创制,有个今天才出的清单http://www.nhfpc.gov.cn/qjjys/s3 ... 6bbf12f21a4e8.shtml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0 收起 理由
仲夏秋夜云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4 17:18:1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没有硬性文件要求网络公开的,不会上网的。有关系的话可以去相关部门查纸质资料,应该有备案。

评分

参与人数 1金币 +20 收起 理由
仲夏秋夜云 + 20 赞一个!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5-4 18:4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给个由头加塞而已……各种重大专项,谁知道具体是什么东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4 04:25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