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4747|回复: 19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包材包装数量印刷错误可以用遮盖后继续用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6: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包材包装数量印刷错误可以用遮盖后继续用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4-14 16:35:5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6: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包装材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6:5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蜗牛98 发表于 2015-4-14 16:56
那个包装材料?

最外面的大纸箱..

点评

这个的话 要是你们的客户没有问题的话, 到时可以粘贴发运性包装材料,可以不按照标签管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17: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17:0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最好不要,
小心按劣药处理。到时消费者诉你,你就麻烦了。不要因小失大。

点评

不会按劣药处理,但是违反24号令的规定:“ 第六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14 21:1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4 17: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记得很久以前药监局就明确过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4-14 17:04:12 | 显示全部楼层
11852452 发表于 2015-4-14 16:59
最外面的大纸箱..

这个的话
要是你们的客户没有问题的话, 到时可以粘贴发运性包装材料,可以不按照标签管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14 17:31:39 | 显示全部楼层
merphi 发表于 2015-4-14 17:03
不行,记得很久以前药监局就明确过的

能找到具体的规定吗??谢谢!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20:58:53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差那个钱的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21:01:41 | 显示全部楼层
大箱大概8元一个,我们弄错了超过10个的 就车间主任+QA+技术员+班长+操作人员+复核人员一起扣钱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5-4-14 21:0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21: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304628646 发表于 2015-4-14 17:02
最好不要,
小心按劣药处理。到时消费者诉你,你就麻烦了。不要因小失大。

不会按劣药处理,但是违反24号令的规定:“ 第六条 药品说明书和标签中的文字应当清晰易辨,标识应当清楚醒目,不得有印字脱落或者粘贴不牢等现象,不得以粘贴、剪切、涂改等方式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21: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14 21:46:0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都不行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5 09: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使用的,只能销毁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16 10:42: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0 10:0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可以,需要销毁的,管理文件中应该规定。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21 13:44:3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平果果 发表于 2015-4-14 21:01
大箱大概8元一个,我们弄错了超过10个的 就车间主任+QA+技术员+班长+操作人员+复核人员一起扣钱

多大的箱子要8块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4-30 10: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24号令 学习下就知道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神
发表于 2023-4-8 21: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分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4-11-24 14:49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