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楼主: 陈欣
收起左侧

[行业反思] 投票:做过假记录吗?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7 20: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雅竹 发表于 2015-1-21 17:14
我们把jia记录俗称GMP记录。

我们也这么叫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1-28 08:0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经常做,不说了,看投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08:25:2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统计也去填
是反映你们纯真的心
还是体现楼主的无知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09:07:3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 行规了,有中国特色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12: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始工艺不适合实际生产,只有做两份记录,一份记录与原始工艺一致的供检查人员看,另一份真实的记录留存自己备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1-28 13:17:10 | 显示全部楼层
略做处理,不能太死板,得灵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 16: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懂的……

点评

有3%的企业,从来没做过假记录,我懂的。。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2-2 23:06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2-2 23:06:18 | 显示全部楼层
乔太守 发表于 2015-2-2 16:53
你懂的……

有3%的企业,从来没做过假记录,我懂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16 21:4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是真的就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6 21:5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办法!形式主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2-16 21:55:21 | 显示全部楼层
wmx2046 发表于 2015-1-22 08:19
作为负责任的药企,做良心药,做好药是我们的责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是我们的义务,一切造假和企图 ...

服了你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5 11:31: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 懂 的 啦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5 11:37: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来没做过的,小弟在此顶礼膜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2-27 13:4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切,小巫
看看其他行业的造假,
山西官员简历造假11次 被处分一年后平职调任
石家庄王亚丽案,除了性别是真,档案里几乎全是假的
http://news.163.com/15/0227/08/AJESMJ250001124J.html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6 12:23:47 | 显示全部楼层
............................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5-3-24 10:43:47 | 显示全部楼层
生产的记录一直都有两份,一份是真实的记录,另一份是符合GMP要求的记录。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5-3-25 13: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人没做过假的?
没做过吧
不及时记也是一种假

点评

不及时是错误,不能算假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4-8 07:0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3-25 13:25:07 | 显示全部楼层
规避误会和为了美观,把修改太厉害,或错的太离谱的偶尔改一下再签名是有的。但每一个实际测得的数据、和对发生现象的观察记录,敢保证全是真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4-8 07:04:52 | 显示全部楼层
hongwei2000 发表于 2015-3-25 13:20
还有人没做过假的?
没做过吧
不及时记也是一种假

不及时是错误,不能算假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5-4-8 09: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实中假记录的情况在所难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29 03:44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