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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中药制剂批件中要求其清膏出膏时达到一定的相对密度范围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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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1-29 19:39: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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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制剂批件中要求其清膏出膏时达到一定的相对密度范围,而固体制剂产品在湿法制粒时,有时要求相对密度要高于其相对密度范围上限,能不能在出膏时,即以大于批件要求的相对密度出膏,这样做能拿到桌面上吗,如果能,需要做哪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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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1-29 21:42:58 | 显示全部楼层
批件是怎么规定的?就是写“一定”的相对密度范围?如果是这么写的,你可以定一个内控的过程控制工艺参数,可以拿到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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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11-29 22: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批件是这样写的1.25-1.30,如果写“一定”就没有这个问题了,是我没写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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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29 23:36: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批件执行,似乎工艺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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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发表于 2014-11-30 00:3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做一个验证,然后进行三类变更,关键的风险在于浓缩过程,由于浓度变大,浓缩温度会不会升高而对质量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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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0 06: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固体制剂产品在湿法制粒时,有时要求相对密度要高于其相对密度范围上限,能不能在出膏时,即以大于批件要求的相对密度出膏。这个问题说明你们原来报批的工艺有一定的不足,本人支持大呆子的建议,通过验证和风险分析,进行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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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1-30 07: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善变的云 发表于 2014-11-30 06:23
固体制剂产品在湿法制粒时,有时要求相对密度要高于其相对密度范围上限,能不能在出膏时,即以大于批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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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2-1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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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0 19:56:4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与注册工艺不符就必须报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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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0 20:3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太赞同楼上的意见,中药成分复杂,如何去判定是对其质量的影响?清膏在随后的湿法制粒过程中,随着湿颗粒干燥,其清膏也在不断失去水分,成为干燥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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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1-30 21:11: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固体制剂产品在湿法制粒时,有时要求相对密度要高于其相对密度范围上限,为什么呢?制粒困难还是制粒后的颗粒压片困难,如有变更,还是尽快做相关研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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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师
 楼主| 发表于 2014-11-30 21:59:10 | 显示全部楼层
制粒困难,颗粒剂,没有片剂的事,就如同饮片在投料时需要打粉,为此要求饮片供应商直接提供打粉后的饮片,而我现在在制粒需要相对密度高的清膏,这样湿法制粒时,好制粒,否则太稀,制不成粒。所以,可以要求在出膏时,相对密度出高。这样存在什么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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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12-1 06: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意林枫 发表于 2014-11-30 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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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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