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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靓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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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QA] 质量标准中列出供应商有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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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09: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4-7-16 07:33
我觉得意义不大

来自:IOS客户端

是的是的,应该有不少人都这么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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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11:1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我也觉得没必要,但规定了又不得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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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09: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eric9799 发表于 2014-7-16 09:11
说实话,我也觉得没必要,但规定了又不得不做

又遇到一个无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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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2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把这当做过程控制,防止差错的一个环节你就可以理解了。
同样,如果你的这个思想成立的话,是不是生产指令单上有些内容页不用写了呢?理由如下:1、"采购把关、物料进仓验收和请验、QC取样和报告”、“QA供应商评估等,都有合格供应商名录在手,不需要查阅质量标准". 2、"质量标准中已有物料名称和企业内部使用的物料代码,已经能体现不同规格。 这种情况下","只是徒增工作量"。
同样,采购把关也会用同样的理由被推翻,那岂不是都不用做了?
……
所以,写上去是有必要的,是过程控制诸多环节中的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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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27:4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答复可以不?亲,给个好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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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09:30:37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7-16 09:27
如果你把这当做过程控制,防止差错的一个环节你就可以理解了。
同样,如果你的这个思想成立的话,是不是生 ...

不好意思,您的两个“同样”我不认同。

点评

两个同样是想说,保证原料质量,防止出现差错、混淆这项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独立能完成的,是要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共同来完成的,各部门、在各个环节有各自的分工、需要有各自的措施来确保物料管理无异常。 你说的质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6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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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09:31:50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7-16 09:27
这个答复可以不?亲,给个好评哦!

亲,您没吃早饭吧?想吃双黄蛋吗?这个,可以找原兽。@yuanso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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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吧,开个玩笑而已嘛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6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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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41:42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7-16 09:27
如果你把这当做过程控制,防止差错的一个环节你就可以理解了。
同样,如果你的这个思想成立的话,是不是生 ...

事实上,批记录与检验记录中有很多内容都是原来印好的,操作员只要填个数、打个勾、签个名,操作熟悉了根本不会看印刷的内容。我觉得是有风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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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47:25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6 09:30
不好意思,您的两个“同样”我不认同。

两个同样是想说,保证原料质量,防止出现差错、混淆这项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独立能完成的,是要各个环节、各个部门共同来完成的,各部门、在各个环节有各自的分工、需要有各自的措施来确保物料管理无异常。
你说的质量标准上不写明供应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的质量指标可能是不一样的,甚至分析方法都有可能不是一样的。可能你们公司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的质量差异不是很显著,或者你们没有去关注过这方面的事情,但是这只能说明你们忽略了这个风险,或者说你们自己非正式地默认了这个风险可接受。并不代表这个就没有存在的必要。而且应该要意识到,这种“忽略”或者“默认”是非正式的。
再者,你们没有遇到上述的问题不代表全国范围内不存在这种问题,GMP是一个面向全国的法规,需要考虑到一些“特殊”情况。
而且,就算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物料标准是完全一样的,那么你把供应商写上去又能增加多少工作量呢?与整个质量标准的内容比较起来,应该占不到文件篇幅的1%吧?
综上所述,我不赞同你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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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6 09:31
亲,您没吃早饭吧?想吃双黄蛋吗?这个,可以找原兽。@yuansoul

不是吧,开个玩笑而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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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09:58:09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再QS上写供应商名称,因为公司有合格供应商名录,采购是按合格供应商名录去采购物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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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0:04:13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7-16 09:47
两个同样是想说,保证原料质量,防止出现差错、混淆这项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独立能完成的,是要各个环节、 ...

“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的质量指标可能是不一样的,甚至分析方法都有可能不是一样的”,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会使用不同的物料代码,分别制定质量标准(实际上也是这么做的)。
至于后面那段话,我就当没看见啦。
还是忍不住说一句,我们所有的物料,规定供应商必须两家以上,不同供应商供货的潜在质量不一样,这事常有,我们怎么会不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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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6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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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10: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意义,但就是一变供应商就得改标准,有点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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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0:07:47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7-16 09:47
两个同样是想说,保证原料质量,防止出现差错、混淆这项工作不是某一个部门独立能完成的,是要各个环节、 ...

“而且,就算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物料标准是完全一样的,那么你把供应商写上去又能增加多少工作量呢?与整个质量标准的内容比较起来,应该占不到文件篇幅的1%吧?”
如果供应商选定后,就十年不动摇,这根本就没什么工作量。可是,供应商要变,不是我们能控制的啊。供应商发生变更(包括新增、删除、同一供应商名称、地址等变动)的时候,这个宠大的工作量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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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而不语……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7-16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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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10: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6 10:07
“而且,就算不同供应商提供的物料标准是完全一样的,那么你把供应商写上去又能增加多少工作量呢?与整个 ...

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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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10:14:12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6 10:04
“不同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的质量指标可能是不一样的,甚至分析方法都有可能不是一样的”,针对这种情况, ...

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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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0: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7-16 10:14
那就当我什么都没说吧……

我可能又说错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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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7-16 10:31:0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物料质量标准中讲供应商信息写“见合格供应商名录”,然后在供应商名录中标注所提供的物料名称和规格,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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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4-7-16 10: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靓妹 发表于 2014-7-16 09:08
看来您也觉得是“徒增工作量”了?

这点工作量和其它内容比起来,还算不上“徒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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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4-7-16 10:41:40 | 显示全部楼层
yehaoze2009 发表于 2014-7-16 10:31
在物料质量标准中讲供应商信息写“见合格供应商名录”,然后在供应商名录中标注所提供的物料名称和规格,可 ...

这个会不会被看成应付条款?
不过,我认为这个方法挺不错的。对于关键物料,我们在质量标准中写清楚具体的供应商名称,对于一般物料,就可以像您提议这么做。反正这个项目是在质量标准中保留了,至于符不符合要求,检查员自己看着判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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