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8471|回复: 59
收起左侧

制药行业薪资调查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3: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单选投票, 共有 302 人参与投票

投票已经结束

23.51% (71)
42.05% (127)
16.23% (49)
7.28% (22)
10.93% (33)
您所在的用户组没有投票权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14-3-26 13: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加个工作年限。

点评

同意  发表于 2014-4-1 14:31
同意  发表于 2014-3-28 08:4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3:2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 有年限才好比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6 13:2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年限好阿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3:40:4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年限wu影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3:59:32 | 显示全部楼层
苦命哦 白菜价哦 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4: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是有人做这种调查,感觉毫无意义,地域差别,公司性质等不同差异会很大的。

点评

都是新手才会做这种没意义的事情。  发表于 2014-3-30 08:32
支持,都是为了赚币  发表于 2014-3-28 16:19
是这个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28 08:0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4-3-26 14: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调查意义何在?没有可比性啊。不过话说整体看质量口薪酬还是相对略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4:32:47 | 显示全部楼层
100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6 14:3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可怜啊,不好说出口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6 21:4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实在不好意思说,QC工作11年,月薪2千多

点评

跟地域有关了  发表于 2014-3-30 08:3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08:36:3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到10000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08:37:36 | 显示全部楼层
工作时间+工作部门岗位+职位+地区+工资+福利。这样更合理一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08: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药企干了20年还不到2000元,年年拖国家的后退,惭愧!制药行业的工资应该调整了,希望能实现.....,两会的代表们也不提提,真是被遗忘的角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1:20:52 | 显示全部楼层
人间正道 发表于 2014-3-26 21:48
实在不好意思说,QC工作11年,月薪2千多

是啵。。。偶滴个神啊。。。在哪里工作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1:56:1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意思啊!区域差别大的去 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1:59:22 | 显示全部楼层
拖后腿都拖到大腿根部了!!!!

点评

脚后跟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29 20:4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2: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没什么意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3-27 12:58:24 | 显示全部楼层
拿着卖白菜的前,操着卖白粉的心

点评

同病相怜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3-28 08:08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4-3-27 13: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100000+若干年后{:soso_e113:}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2-26 06:57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