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3714|回复: 20
收起左侧

[生产运营] 压缩空气工艺用气点前的处理方式讨论

[复制链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1: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新版GMP有没有明确要求在压缩空气使用点前加装活性炭过滤器,特别是直接接触药液或包材的压缩空气使用点,请大家讨论并总结?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大师
发表于 2013-3-31 11: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基本上都是使用除菌过滤器。
活性碳过滤器是除臭除异味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1: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是除菌过滤器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士
发表于 2013-3-31 12:08: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2: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系统配置满足生产工艺及质量要求,无需安装除菌过滤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2:25:59 | 显示全部楼层
除非是无菌制剂,普通固体制剂无需安装除菌过滤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2:50:17 | 显示全部楼层
giggswhq 发表于 2013-3-31 12:25
除非是无菌制剂,普通固体制剂无需安装除菌过滤器

直接接触药品的压缩空气还是需要安装终端过滤器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3:02:17 | 显示全部楼层
GMP没有说的多了,你应该根据自己的知识来决定如何做。

点评

自己的知识有限,要不怎么会在这里请教各位老师,见谅。请给意见而不是给人生。  发表于 2013-3-31 16:3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31 14:08:1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啊,有道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4: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一直是装除菌过滤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5: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接触药品的药液、内包材的压缩空气要采取终端控制,我们采用除菌过滤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3-3-31 16:47: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是
前端装有活性炭过滤,终端装除菌过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6:49:14 | 显示全部楼层
带有除菌过滤器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3-31 16:4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除菌过滤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 08: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1433240751 发表于 2013-3-31 12:50
直接接触药品的压缩空气还是需要安装终端过滤器吧。

不需要安装的,经过空压机房的过滤器机组处理,洁净区内的微生物和粒子要求都能满足甚至超过C级标准的,加所谓的除菌过滤器,都是大家的惯性思维:多一道保护。可本身产品就不是无菌制剂,在加除菌过滤器,明显是多此一举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 08:32:49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空气净化的理论,微生物不能独自存在于空间中,都是依附在粒子上的,前端的过滤器基本配置已到0.01μm级别,所以微生物存在的可能性,更是极低,而C,D级的微生物要求才多少!高效过滤器的过滤效率才多少!,三者一对比,理论上也能得到无需安装除菌过滤器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徒
发表于 2013-4-1 08:46:11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接触药品的压缩空气还是需要安装终端过滤器,这还要验证的压缩空气能达到形影级别要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6 22:16:30 | 显示全部楼层
C、T、A、H四级过滤是无菌制剂使用压缩空气系统过滤器的标准配置,其中H级就是0.003ppm的活性炭过滤器。这是标配。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6 23:01:32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标准配置为:(空压机C\T\A\H\+0.22除菌过滤)即空压机+冷冻干燥机或+塔式干燥吸附器+主管道预过滤器3um+精密过滤0.1um+超精密过除油滤器0.001u+0.003ppm活性炭+终端除菌0.22(高风险品种必要时加双极),这个配置绝对符合《ISO 8573压缩空气资料标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4-4-27 10:2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5-4 16:56

Powered by Discuz! X3.4运维单位:苏州豚鼠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