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619|回复: 1
收起左侧

[行业动态] 山西:第一批省级专职药品检查员拟聘人员公示

[复制链接]
大师
发表于 2024-8-7 20:06: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转自:山西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8月7日,山西省药监局公示第一批省级专职药品检查员拟聘人员共计41人;

其中,药物非临床检查员9人,药物临床检查员9人,药品生产检查员38人等。  
1.png

根据《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遴选聘任省级第一批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的通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药品检查员聘任办法(试行)〉的通知》(晋药监办〔2023〕44号),经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查员聘任专家委员会综合评定,并报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查员聘任工作领导组审议通过,拟认定第一批省级专职药品检查员共计41人,现将各检查序列、类型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8日至2024年8月14日。公示期间,如有反映,请与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系。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处:0351-8383525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351-8383509  
附件: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第一批省级职业化专业化专职药品检查员拟聘人员名单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7日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第一批省级职业化专业化  
专职药品检查员拟聘人员名单  
(名字按姓氏笔画排序)  
一、药品序列  
(一)药物非临床检查员9人  
卫 罡、王 美、邢晓琴、李泽红、李晓艳、陈 磊、赵静宇、雷岚芬、薛润苗  
(二)药物临床检查员9人  
卫 罡、王 美、邢晓琴、李泽红、连让平、陈 磊、赵静宇、雷岚芬、薛润苗  
(三)药品生产检查员38人  
卫 罡、王 美、王展印、尤利霞、田雪健、冯 飞、冯夏珍、邢晓琴、吕鼎豪、乔丽芳、刘冠群、刘海江、刘瑛瑛、闫舒雅、李小进、李泽红、李晓艳、李 颖、杨秀芬、连让平、吴 哲、张文静、张 娇、陈 磊、赵红革、赵静宇、聂志奇、徐一强、高文军、曹晓宇、康晓丽、董岳峰、董晓丽、韩小平、程鹏飞、强献伟、雷岚芬、薛润苗  
(四)药品流通检查员39人  
卫 罡、王 美、王展印、尤丽霞、田雪健、冯 飞、冯夏珍、邢晓琴、吕鼎豪、乔丽芳、乔武成、刘冠群、刘海江、刘瑛瑛、闫舒雅、李小进、李泽红、李晓艳、李 颖、杨秀芬、连让平、吴 哲、张文静、张 娇、陈 磊、赵红革、赵静宇、聂志奇、徐 菲、高文军、高志荣、康晓丽、董岳峰、董晓丽、韩小平、程鹏飞、强献伟、雷岚芬、薛润苗  

二、医疗器械序列  
(五)医疗器械临床检查员8人  
王 美、冯夏珍、邢晓琴、李小进、杨秀芬、张文静、 高志荣、强献伟  
(六)医疗器械生产检查员30人  
卫 罡、王 美、王展印、尤利霞、田雪健、冯夏珍、邢晓琴、吕鼎豪、乔丽芳、刘冠群、闫舒雅、李小进、李泽红、李 颖、杨秀芬、连让平、吴 哲、张文静、张 娇、陈 磊、赵静宇、聂志奇、高文军、高志荣、董岳峰、董晓丽、韩小平、程鹏飞、强献伟、雷岚芬  
三、化妆品序列  
(七)化妆品生产检查员21人  
王 美、冯夏珍、邢晓琴、刘冠群、刘瑛瑛、李小进、李晓艳、李 颖、杨秀芬、连让平、赵红革、赵静宇、聂志奇、徐一强、高文军、康晓丽、董岳峰、董晓丽、韩小平、强献伟、雷岚芬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药生
发表于 2024-8-8 09:4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8-5 20:10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