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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安徽省药监局 编辑:水晶
近日,安徽省药监局一则处罚信息。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通草被处罚29.82万元。
亳州三峰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劣药通草案 2021年11月01日,接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哈密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出具的不合格检验报告书,检品名称:通草(批号:200801),检验结果:【检查】总灰分项不符合规定(标准规定:应不得过8.0%;检验结果:16.8%)。
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正本)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本)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肆万捌仟贰佰零壹角陆分(48200.16元);
2.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货值金额93453.60元)2.5倍的罚款(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计拾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元); 罚没款共计贰拾玖万捌仟贰佰零壹角陆分(298200.16元);
3.没收该批不合格产品库存通草(批号:200801)37kg和召回通草(批号:200801)107.5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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