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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与用药] 请媒体朋友们尊重你自己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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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18 14:4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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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钱江晚报”等多家浙江媒体针对“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的黄体酮注射液所谓的不良反应报道,看过之后,我想说几句,其中重要的就是“请尊重你自己的报道”
和之前出现过的媒体扩张或者是不了解特殊行业的报道一样,你的报道是真实的,但是你做过相关的调查么?
钱江晚报的报道如下:温州、嘉兴等地,一批试管受孕的准妈妈,臀部不同程度地出现红、肿、痛的症状。值得注意的是,此前她们都曾注射过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5月后生产的新批次“双燕”牌黄体酮。  这些准妈妈自发成立的维权QQ群,成员人数已经超过230名——其中只有少部分成员不是受害的准妈妈。(本报9月15日A10版曾作报道)。
  昨天,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发文称,他们“召集专家讨论研究,一致认定报告的不良反应属于严重不良反应范畴”,同时要求,全省“立即暂停销售使用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全部批次黄体酮注射液”。
  停用涉事企业生产的黄体酮
  医院换用其他品牌
  钱江晚报记者了解到,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燕牌黄体酮,是今年5月经省卫计委下属的药械采购中心统一招标后投入使用的。
  一位不愿具名的妇产科医生透露,黄体酮属于廉价药物,药监部门管得又严,很多药厂不愿生产。
  事实上,省内各大医院在使用出事的这批黄体酮之前,用的是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黄体酮,“但今年5月,在浙江省医院药物新一轮招投标中,仙琚制药厂没有中标,中标的几家单位中只有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黄体酮。”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温州市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了解到,因黄体酮对孕妇有保胎作用,一般药物无法替代。所以最近几天,他们停用涉事的黄体酮后,重新使用仙琚制药生产的黄体酮。
  自然受孕的准妈妈注射后
  也出现类似症状
  昨天,钱江晚报记者从受害准妈妈自发成立的QQ群中了解到,注射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体酮后,屁股出现红肿痛情况的,不只是试管受孕的准妈妈。一些自然受孕的准妈妈在注射了这种黄体酮后,也出现了类似状况。
  温州的余女士是自然受孕的准妈妈,她在两个月前注射过这种黄体酮,一个月前,屁股逐渐出现红肿、疼痛现象。
  余女士说,和她状况类似的准妈妈还有四五个。
  “我们出现症状,是在停止注射后的一个月左右,而试管受孕准妈妈出现这种症状,是在停止注射后20天左右。”余女士不知道这和注射的剂量有无关系。
  按照医生嘱咐,自然受孕的准妈妈每天注射的黄体酮一般是两小瓶,即40毫升;而试管受孕的准妈妈注射量大一些,一般每天注射3小瓶,即60毫升。
  昨天记者发稿时,准妈妈成立的维权QQ群成员已超过3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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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疑问有如下几点:
1.为什么受孕的妈妈要注射40ml?而且有些还要求注射60ml?
在说明书中明确的说明了使用的用量:肌内注射:1.先兆流产,一般10-20mg,用至疼痛及出血停止;2.习惯性流产史者,自妊娠开始,一次10-20mg,每周2-3次;3.功能性子宫出血,用于撤退性出血血色素低于7 mg时,一日10mg,连用5天,或一日20 mg 连续3-4天。4.闭经,在预计月经前8-10天,每日肌注10mg,共5天;或每日肌注20 mg 3-4天;5.经前期紧张综合症,在预计月经前12天注射10-20mg,连续10天。
没有一条说明是可以注射40ml更别说60ml了?那么是谁让她们注射这么大的剂量的?这难道不是非正常用药么?
2.是怎么注射的?
通过在患者的沟通了解中得知,一些患者是将注射液带回到家中或者是回到社区进行注射的,那这其中是否有因为注射的深度所带来的影响呢?
因为在黄体酮的注射液中有要求是肌肉注射,如果自行进行注射的时候未能掌握好注射的深度可能会造成的影响:导致药物没有进入易于吸收药物的肌肉层,而由于回渗等原因进入了脂肪层,则可能会使注射部位局部出现反应,且由于脂肪层无法吸收药品,在反复注射后药物产生积聚,从而引发局部反应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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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媒体你有公布你的的报道的权力,但是你要尊重你自己的报道,你写的文章在写之前有没有进行过深入科学的论证?有没有把患者的话进行断章取义的描写?我想你们都是文科出身,对于中国语言的博大精深都是有很高深的理解的,在现今这个社会,大众对于用药的知识还不是很普及,做为媒体人,应该做的是推广如何安全用药,而不是对一次事件进行断章取义的描写,引起一些没有必要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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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生
发表于 2015-9-19 10: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药品生产单位与药品使用单位之间有道“沟”,使用者“掉”到沟里的责任归谁?药品监管与医疗监管好像也有道“缝隙”,这个需要业内关注一下。
过量用药、超适应症用药等等等等危象太普遍了,但将出现不良反应归罪于药品可能是最简捷的处理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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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2 08:44:5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hwfgspgy 于 2015-9-22 08:47 编辑

说得不一定对,我觉得检验合格和药物的不良反应是两回事,合格的药物也有不良反应,不合格的药物可能没有表现出不良反应,看来注射后红肿是个长期以来就有的问题,只是当成正常情况接受了,这次没接受就吵起来了,这个问题,如果在没炒作以前就很重视,或者说明书中直接写出来也会好点吧。就不会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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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6 00: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多数是片面报道才吸引人的眼球,  很正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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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15:27:43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也是需要经济的,更要有政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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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5 11:0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的力量很强大,可以把一个企业搞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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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5 09:29:14 | 显示全部楼层
1凡愚弱的国民,即使体格如何健全,如何茁壮,也只能做毫无意义的示众材料和看客,病死多少是不必以为不幸的。
2媒体是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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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4: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跟风而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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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3:3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媒体报道的只是现象,该深入调查并披露调查结果的是监管部门,你敢说媒体报道的不专业,能说监管部门不作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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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4 10:49: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仙药的小伙伴,还是你们的黄体酮好使啊,我表妹用过没有出现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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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10:32:13 | 显示全部楼层
仙琚制药路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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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4 09: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赞同楼主的部分观点,你觉得媒体在夸大事实,但是有几个人记者有医药的专业背景?他们只是报道了所见所闻而已,而且都说最后结果要等相关部门鉴定。重点是药监部门已经先定性为不良事件了。所以对于普通消费者的理解当然是药品不合格了!我在宁波,我姐打了这个黄体酮也有这个问题,但是因为只打3周所以不是很严重,但她同事在另一个医院打的仙琚的就没问题,那我们首先想到的肯定是药的问题而不是怀疑医生用药和护士打针深浅啊,毕竟是三甲医院!所以如果事实证明和药企没有关系,岂不是对相关部门打脸?媒体也是归“相关部门”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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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5-9-23 16:54:01 | 显示全部楼层
hwfgspgy 发表于 2015-9-22 10:18
说两句不系统的想法:看来这是不良反应事件,记者解开了事实真相,这个药本身就有副作用是生产者没重视,只 ...

有句古话叫做  是药三分毒     副作用是客观存在的

副作用和不良反应  是2个概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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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16: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在问题的最后,所有的责任都归药企所有和承担,这公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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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11:42:16 | 显示全部楼层
zuitaoyanmeit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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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09:51:53 | 显示全部楼层
陶洋 发表于 2015-9-23 09:22
我不明白由医院委托专业机构对送检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的项目都是合格的,这不能说明问题么?那我想请教 ...

你是做药的?你做过药?你是版主?你做过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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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09:3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于不良反应如临大敌的不止是外行的媒体,有些主管部门的官员也如此,只要闻听到某企业的药品出现了多起不良反应,第一反应就是口头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该药品并组织人员飞检。前者的行为可能解释是为了吸引眼球,而后者的行为呢......

药品在临床上使用时出现了与预期疗效不一致的情况时,原因可能与药物本身有关,但与使用过程中的诸多因素也可能有关,如剂量、使用方式、使用环境、配伍情况、患者的性别与年龄、患者的特异体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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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楼主| 发表于 2015-9-23 09:2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吴荻-_-_LPlA9 发表于 2015-9-22 18:38
检验合格能说明没有不良反应!检验合格能完全证明药品质量合格?我们的管理理念在倒退吗?可以换一个切入点 ...

我不明白由医院委托专业机构对送检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的项目都是合格的,这不能说明问题么?那我想请教一下,你认为的质量合格应该如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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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徒
发表于 2015-9-23 09: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luoye110016 发表于 2015-9-22 15:24
http://www.kingyork.biz/2015/092 ... ne&isappinstalled=0 金耀集团的声明
就算以后查清事情原委,造成 ...

这个声明的意思就是:
1.我们没有行贿
2.检验合格
3.锅是医院医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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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8:40: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对不良反应的误解实在是够深。

不良反应是指的合格药品正常使用会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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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8:38:38 | 显示全部楼层
制药行业的职责在于做合格的药,在于把不良反应研究清楚说清楚。

媒体的职责在于如实报道发生的事情。

楼主的文章貌似要求媒体做好制药企业的事情,岂不怪哉。

按照文章内容,该全力讨伐的是药监局的“错误定性”。

支持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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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3 08: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超剂量的情况的确比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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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9-22 18:38: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检验合格能说明没有不良反应!检验合格能完全证明药品质量合格?我们的管理理念在倒退吗?可以换一个切入点来讨论这个事吗?简直不忍直视了!

点评

我不明白由医院委托专业机构对送检的药品进行检验,所有的项目都是合格的,这不能说明问题么?那我想请教一下,你认为的质量合格应该如何证明?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5-9-2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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