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搜索
查看: 149|回复: 0
收起左侧

[变更管理] B 证持有人(MAH)质量经理人专业能力提升训练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5-5-27 17:3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欢迎您注册蒲公英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2023 年 10 月,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 B 证委托生产药品质量安全
主体责任,国家药监局先后下发:关于加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工
作的公告(2023 年第 132 号)和关于印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
的通知 药监综药管〔2023〕81 号通知,严格管理 B 证 MAH 已是大势所趋,但如何严
格按照文件进行执行?如何避免检查中被提出挑战和缺陷?
从 MAH 制度提出到新法规的落地,如何练好内功已然成为 B 证 MAH 首当其冲的任
务,MAH 转嫁主体责任的日子已经不复存在,本次课程从上市后风险管理的角度致力
于帮助更多的 B 证质量经理完善提升质量体系、推进《委托生产现场检查指南》落地
执行、增强 B 证质量体系风险识别和控制能力、助力 MAH 药品全生命周期主体责任的
落地。

关于举办“B证持有人(MAH)质量经理人专业能力提升训练营(第三期)”培训的通知.pdf

173.95 KB, 下载次数: 4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帖声明
1、本站为技术交流论坛,发帖的内容具有互动属性。您在本站发布的内容:
①在无人回复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自助删帖功能随时删除(自助删帖功能关闭期间,可以联系管理员微信:8542508 处理。)
②在有人回复和讨论的情况下,主题帖和回复内容已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您将不能直接删除该帖。
2、禁止发布任何涉政、涉黄赌毒及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站版规的内容,详情请参阅《蒲公英论坛总版规》。
3、您在本站发表、转载的任何作品仅代表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不要盗用有版权要求的作品,转贴请注明来源,否则文责自负。
4、请认真阅读上述条款,您发帖即代表接受上述条款。

QQ|手机版|蒲公英|ouryao|蒲公英 ( 京ICP备14042168号-1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京B2-20243455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编号:(京)-非经营性-2024-0033

GMT+8, 2025-6-11 04:58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0, Tencent Cloud.

声明:蒲公英网站所涉及的原创文章、文字内容、视频图片及首发资料,版权归作者及蒲公英网站所有,转载要在显著位置标明来源“蒲公英”;禁止任何形式的商业用途。违反上述声明的,本站及作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