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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狠点、愤青点:目前药品管理存在那些弊端?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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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3:30: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10 金币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8 13:29
占楼,先睡个觉,下午猛做愤青。

@ 大呆子  扣他20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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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20 收起 理由
大呆子 -20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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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4:29:32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4-1-8 13:32
你如果愤青了,我补回你30块钱

俺不差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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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4:31:57 | 显示全部楼层
药品管理法之规定什么是假药、什么是劣药就可以了。取消生产许可证,保留gmp证。准许药品生产企业直销。也就是总共15条就可以了,写太多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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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金币 +30 收起 理由
大呆子 + 30 神马都是浮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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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4:46:28 | 显示全部楼层
石头968 发表于 2014-1-8 13:33
举报你也奖了20金币啊

还是我厉害哈,一下子连带2个二师弟中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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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1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发表于 2014-1-8 15:06
中国法规有写清楚的吗

当然了,我嫩给你列举很多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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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4:08 | 显示全部楼层
@沁人绿茶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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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4:2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条 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自然资源。
     第十条 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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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5:1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国家通过各种途径,创造劳动就业条件,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提高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劳动是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的光荣职责。国有企业和城乡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都应当以国家主人翁的态度对待自己的劳动。国家提倡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国家提倡公民从事义务劳动。
  国家对就业前的公民进行必要的劳动就业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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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8 15:45:48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百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第一百三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天安门,周围是谷穗和齿轮。
     第一百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是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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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06:55:34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信仰马克思主义的法规如何爱护无产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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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08: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9 08:11
@yuansoul    我的沙发没扣分啵,还多点奖励了。

哦,霎时叫你的魂魄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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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Y?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9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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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08:24:14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9 08:23
WHY?

no wh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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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分,滚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9 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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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08: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9 08:27
负分,滚粗。

@大呆子 该版主违反坛规,自己看着办  @豚鼠  @沁人绿茶 @大上海 @蒲公英 监督实施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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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兽,他们的回答够官方吧! 给点提示:语言是否流行跟粗与否有必然关系木有?中国国骂貌似也是很流行的!  发表于 2014-1-9 12:39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说者无意,就不计较了罗,都是老朋友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9 11:14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14-1-9 0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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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08:39:13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9 08:35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酱紫的,西里博士新浪,用这里的规矩来规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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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08:40:43 | 显示全部楼层
acmilanhm 发表于 2014-1-9 08:35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1、起源于百度李毅吧,后泛滥各大贴吧论坛,意为“滚出去”,是让不受欢迎的人离开楼主所开的帖子的委婉说法。
2.表示绘画编辑中将特定部分滚动加粗。
3.滚粗常伴有某种娇憨的意味。

按照第一条,投诉你。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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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11: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大呆子 发表于 2014-1-9 11:14
这是微博流行语,不涉及粗话,不然新浪怎么天天都见这话?不要挑拨我和领导的关系。

说者无意,就不计 ...

我没看见,我啥也没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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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12:57:45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叫兽,他们的回答够官方吧! 给点提示:语言是否流行跟粗与否有必然关系木有?中国国骂貌似也是很流行的!  发表于 17 分钟前” 忽然眼睛不好,啥也也看不见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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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13:50:06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1-9 13:48
有种被出卖的赶脚

你主要是太累了,眼镜出现了幻觉,不怪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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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1-9 13:50:44 | 显示全部楼层
tsingsea 发表于 2014-1-9 13:48
有种被出卖的赶脚

有时候眼睛会看错了。这个种概率比较小,我目前发生概率是每年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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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士
发表于 2014-3-10 09:32:40 | 显示全部楼层
草案起草的进度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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