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公英 - 制药技术的传播者 GMP理论的实践者

标题: 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打印本页]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2013-5-19 15:28
标题: 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本帖最后由 大呆子 于 2013-5-20 00:29 编辑

关于《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的说明

各位网友好:
      昨天上午发的一个《【立此存照】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d=129825&fromuid=36)在论坛引起了广大网友积极的讨论,这很好。讨论中,有各种各样的意见,我都认真看了,并对于觉得有必要回复的我也给予了的回复。


      从论坛开张到现在,我一直都在参与论坛的管理,对论坛的每一个较为活跃的ID,我自认为非常熟悉,包括新源GMP、谢大侠来了、andyouandme……等等,他们各自的目的与诉求也大致清楚,所以对于他们的意见与建议,我会认真听取,有机的吸收。如果说论坛是一个社会,那么这个《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就是一个舞台,各类人物粉墨登场,水到渠成,我很欣慰。


      我发这个帖的目的究竟是什么?有的说我别有用心,有的说我想炒作……既然发了,也不惮于各类的猜疑。但我还是要做以下几点说明:


      1、我所痛恨的是公然在论坛上发帖辱骂的行为,以下是摘抄“驱毒法师”的主题帖中的内容
“我现在点评你是个婊子养的猪猡,是日本鬼子与高丽棒子杂交的杂种二代,你是狗日的,所以没有品格,没有人性。不给我的账号解禁(驱毒高手),我天天注册新号骂你。你个婊子养的。”
“进来,你个杂种二代”
……
      无论药王发的帖内容是否侵权、无论药王卖帖行为是否合理……但没有任何理由如此被公然辱骂,这是违反论坛的基本原则。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2、新源GMP在他的帖中声讨“谁开启论坛的谩骂之风”, 我早在2011年12月31日我写了一个新年献辞《相信未来》(https://www.ouryao.com/thread-10504-1-2.html),此帖中有这样一段:“论坛就是一个小小的社会,阳春白雪,下里巴人。拥有形形色色的人物,这个小社会才能更为丰满、更为真实。所以,我也不排斥“康师傅”、“新源GMP”、“无为”、“武松”之间的小小摩擦,只是希望你们能拥有鲁迅大师的胸怀与才能那将更好。”


      在讨论中,难免出言不逊的,尤其是激烈争论的时候,包括我自己也会这样,但出言不逊也必须有一个合理的度,在民国时期,鲁迅生产的“丧家的资家的乏走狗”都能登入大雅之堂,并成为新中国中学生语文教科书。那么,在开明的今天,小小的摩擦有什么不能容忍的呢?“出来混,总是要还的”,你刺出矛时,必然有一个盾牌在等着你。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违规的行为没有得到及时处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放任此行为,由于论坛管理员都是利用业余时间,疏漏在所难免,希望广大网友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举报。


      3、人生何处不世中,有人的地方,就有矛盾,就有争吵,学术更是提倡“百家争鸣”,我发这个帖的另一个目的,也是警示大家,在争鸣的时候,在有不同意见的时候,要保持一个适当的“度”。


      4、至于说山东某公司,如果认为药王或论坛侵权,应该通过官方渠道沟通或者法律途径解决。作为一家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应该有一个事件的基本处理流程,靠几个人来胡搅蛮缠,只能会影响贵公司的形象。
        
     最后,请各位在讨论过程中理性发言,正确判断,并请不要再为此事发新帖(如果再单独发帖,我们将合并或删除)。

       谢谢各位的理解与支持!!



                                                                                                                                                                                  大呆子
                                                                                                                                         2013年5月19日
  




作者: 湖南卫士    时间: 2013-5-19 15:34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今天你抄了人家的,明天人家就抄你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作者: intellpro    时间: 2013-5-19 15:39
追查文件是怎么流失出来的才是重点,抓住一个转发的人大作文章没有必要。
再说也不是什么机密的东西,既然拿出来了,换个角度,听听别人的意见,也是对自己的帮助。。
作者: asutr    时间: 2013-5-19 15:41
本帖最后由 asutr 于 2013-5-19 15:43 编辑

还是息事宁人吧,再折腾,论坛就要玩完了
作者: 哈森药业    时间: 2013-5-19 15:42
唉!通意论坛就像一个小社会的说法。
作者: ♂左边是天使    时间: 2013-5-19 15:45
湖南卫士 发表于 2013-5-19 15:34
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今天你抄了人家的,明天人家就抄你的。有什么大不了的

非常同意你的说法。
作者: 徐子奥    时间: 2013-5-19 15:51
呆总,把那帖子别置顶了吧,置顶个论坛总版规多好啊。留着它,并无多大警示之意,反会让更多的ID纠于其中。{:soso_e183:}
对于公然发帖辱骂的ID,是要严惩,是不是可以换个方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有利于论坛的发展。
那帖子的有些措辞确实不利置顶{:soso_e100:}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2013-5-19 15:55
徐子奥 发表于 2013-5-19 15:51
呆总,把那帖子别置顶了吧,置顶个论坛总版规多好啊。留着它,并无多大警示之意,反会让更多的ID纠于其中。 ...

嗯,这个建议可以考虑,谢谢
作者: 徐子奥    时间: 2013-5-19 16:02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5-19 15:55
嗯,这个建议可以考虑,谢谢

{:3_64:},谢谢呆总,我真不是来捣乱的。之前逛sfdatc,后来被黑,来此。衷心希望论坛越发光大。

作者: lunmulunmu    时间: 2013-5-19 16:05
不要理他            
作者: ZFZY002    时间: 2013-5-19 16:15
不是一骂就了事啦。他本人也有不对的地方,文件上传之前你自己怎么也不处理一下呢,再说了,你的那个文件也不见得好到哪里去,百度里边早就有类似的文件,没什么大不了的,当然啦,毒药药王也要注意吸取教训,不再范如此低级的错误,有些文件的质量也要好好把关一下。
作者: 新源GMP    时间: 2013-5-19 16:20
本帖最后由 新源GMP 于 2013-5-19 16:28 编辑

大呆子,既然你点了我的名,我就回复一下吧!!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么样的感受?

这句话可是你自己说的,当初许三多、康师傅和武松专门开个帖子骂我的时候,大呆子版主你站在哪一边呢??如果大呆子记性不好的话,可以搜一下“武松”,他的头像还用了那个“250”的头像,当时所有的人都知道他在公开骂我。可以大呆子当时你在干什么呢?怎么没有看见你也发给类似“山东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之类的帖子揭露一下他们呢?

本来不想在回复你们这些帖子,我发的那个反思的帖子也是出于不愿意看到大家这样骂来骂去,尤其是不愿意看到版主们也参与其中。该删的帖子就应该坚决删除,不能因为某种目的,或者出于个人好恶而听之任之。

从大呆子你昨天发这个帖子到现在,你们版主可以看看,还有好多帖子是在骂人?当然这些帖子我没有骂人也没有人骂我,本与我无关。不过还是希望斑竹们不要对这些骂人的帖子听之任之。要不,今天可能被骂的是毒手药王,明天可能又是另外一个人。如果听之任之的话,每个人都有可能被骂或者成为骂人者。当然,作为版主或者和斑竹们关系好的人可能相对概率会低点,因为你们有权利删帖嘛。

但是无论如何,言论自由并不等于可以随便就能骂别人,百花齐放不等于可以对别人乱喷。言论自由也需要建立在互相相互尊重的基础上,百花齐放好歹放的是花,不等于是随便喷粪!!!

@愚公想改行 @南山月照人 @毒手药王 @石头689

我只发最后一个帖子了,以后只点评了..........免得被人喷粪
作者: 巴西木    时间: 2013-5-19 16:31
希望大家在上传文件时,先进行自查,看看是否会给自己带来麻烦。每位蒲友都要首先先学会保护自己!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2013-5-19 16:31
新源GMP 发表于 2013-5-19 16:20
大呆子,既然你点了我的名,我就回复一下吧!!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 ...

对你我也只会做最后的一个回复:

关于对新源GMP禁言的公告(已解禁 )
https://www.ouryao.com/forum.php? ... 1126&fromuid=36

作者: lishuailong    时间: 2013-5-19 16:38
这事该有个了断了,休战吧!
作者: leiming    时间: 2013-5-19 16:51
支持呆总,支持论坛
作者: 中华骏捷    时间: 2013-5-19 17:10
不过我觉得有些帖子卖的价格有点高,如果不是原创的卖的就更离谱了,当然价格高的我是不会买的。
作者: 执迷1985    时间: 2013-5-19 17:16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不怪。
作者: 愚公想改行    时间: 2013-5-19 17:18
本帖最后由 愚公想改行 于 2013-5-19 17:19 编辑

该掩旗息鼓了!有意思吗?能解决问题吗?以怨报怨永远不会有个了结!@南山月照人 @新源GMP @蒲公英 @jjb2005 @巴西木 @南山月照人 @湖南卫视  
作者: 巴西木    时间: 2013-5-19 17:32
鲁迅<题三义塔> (1933年)

--三义塔者,中国上海闸北三义里遗鸠埋骨之塔也,在日本,农人共建之。

奔霆飞焰歼人子,败井残垣剩饿鸠。
偶值大心离火宅,终遗高塔念瀛洲。
精禽梦觉仍衔石,斗士诚坚共抗流。
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作者: jjb2005    时间: 2013-5-19 19:00
愚公想改行 发表于 2013-5-19 17:18
该掩旗息鼓了!有意思吗?能解决问题吗?以怨报怨永远不会有个了结!@南山月照人 @新源GMP @蒲公英 @jjb200 ...

支持愚公!我也建议呆总@大呆子 公告到此为止吧!
作者: syhorchid    时间: 2013-5-19 19:23
摊上大事了
作者: cph2345    时间: 2013-5-19 20:56
本帖最后由 cph2345 于 2013-5-19 20:59 编辑

没想到这个周末论坛是腥风血雨呀。论坛是个同行互相交流的场所,有必要对一些敏感的东西进行一下过滤或者处理。例如公司logo、名称之类的敏感词汇。不过这件事发生在论坛纪念日活动期间,有点很扫兴。但愿这个风波快点过去吧。回归交流。
作者: cph2345    时间: 2013-5-19 21:17
建议快把这个帖子撤下去吧。搞地域攻击很不好。版主应该考虑一下自己在论坛中的角色。
作者: 英雄崛起    时间: 2013-5-19 23:07
cph2345 发表于 2013-5-19 20:56
没想到这个周末论坛是腥风血雨呀。论坛是个同行互相交流的场所,有必要对一些敏感的东西进行一下过滤或者处 ...

比较同意这种说话,发帖的时候,特别是文件的时候应该注意一下!!
作者: sunwng    时间: 2013-5-19 23:26
既然呆总不让开新帖,那就在这里说说我的感受
昨天下午出门,一直到现在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上网,点开蒲公英看看有什么新帖,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此帖
没仔细看,但有些话堵在胸口不得不说,有些观点有失偏颇的地方请大家海涵
1、呆总点名到“山东”、“某上市公司”了,很不幸本人现在也在山东工作,山东人,同时就职的公司也是一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第一个想法,这件事不论谁对谁错,“山东”怎么惹你了?搞地域攻击吗?论坛的山东人还是有不少的,在山东工作的估计也不少,将帖子置高亮是何居心呢?刚刚两周年还怕论坛不火吗?
2、人身攻击的确不对,有事好好说,你们之间具体怎么沟通我们不清楚,所以也不加以评判,有一点谁公司的资料泄露出去说明该公司管理不善,那就自己承担责任吧,就莫要指责其他人进行分享,我也曾在网上看到过我公司的文件,甚至还有人名都没去掉,能说什么呢,自己想法杜绝吧
3、药王平时基本上发个资料、卖个帖比回帖提供意见多了去了,看到他的回帖都很稀奇(可能我看帖也少吧),但其资料的含金量的确差异很大,个人对药王的个人能力相对于其他版主们是持怀疑态度的(我也没水平,还不如药王能搞到这么多资料)
4、蒲公英的管理层们也莫拉偏架,都请站在公正的角度看问题,在这里点位版主的名,点的是我比较尊重的石头老师@石头968
看石头老师的回帖
【立此存照】山东某上市公司QA丑恶嘴脸中63楼
“发现后第一时间删除LOGO,已经可以了,删除帖子本身,需要公司发函,要能够证明是你公司的文件,这是网络惯例。
大家都不要言语不逊,就没事儿了,删一个帖子也问题不大,随手就删了。”
(1)删除帖子本身需要公司发函?呵呵,石头老师扪心自问各位论坛的管理者们是这么做的吗?况且班规就规定了“不张贴任何侵犯版权的材料,除非版权属于您个人或属于本现代中药制药论坛。”把公司LOGO都发出来是不是有问题呢?药王没责任?
(2)各位论坛的管理者们的确跟你抱有相同态度的“删一个帖子也问题不大,随手就删了”,版规是给浦友们定的,管理者们是可以不遵守的,长此以往论坛能发展好吗?“百度来的东西,我也是不去除LOGO的,这个冤有头债有主,个人出面与论坛交涉去除公司的LOGO,我们无法判断是不是你们公司的人,还是假冒你们公司的人在恶作剧。(59楼)”石头老师您觉得这句话不亏心吗?有必要冒充吗?

论坛发展到今天不容易,好多人付出心血了,既然有明确的版规就好好执行吧,执行好了会出这种烂事吗?
发生这种事令人伤心啊

作者: 大呆子    时间: 2013-5-19 23:42
sunwng 发表于 2013-5-19 23:26
既然呆总不让开新帖,那就在这里说说我的感受
昨天下午出门,一直到现在回家,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上网, ...

别人的不回,你的我一定要回,缘于你的真诚

其它的是非曲直我不想去讨论,只强调一点:

        无论药王发的帖内容是否侵权、无论药王卖帖行为是否合理……都没有任何理由如此被公然辱骂。
作者: sunwng    时间: 2013-5-19 23:58
大呆子 发表于 2013-5-19 23:42
别人的不回,你的我一定要回,缘于你的真诚

其它的是非曲直我不想去讨论,只强调一点:

这点我同意,于公于私你都得出面的(于公,你是论坛管理者,要维护论坛秩序,要维护版规;于私,药王同属管理者,你要维护他也可理解)
但也请看看我其他看法,希望论坛在你的领导下健康发展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0 06:02
谁统计学好,赶紧统计一下,不搞技术非要搞政治
作者: 哈森药业    时间: 2013-5-20 08:14
退一步,风平浪静。让三分,海阔天空。
作者: 无为    时间: 2013-5-20 09:35
呵呵!什么时候扯上我了?呆总你看到我什么时候有时间去骂人了?俺在网上从来都懒得骂人,只讲道理,并且尽量有理有据滴!至于思想理念之争,是必然的,学术之争也讲究百家争鸣、百花齐放!
至于论坛的管理与俺无关!俺不想干那些越俎代庖的事!也不再想做哪些思想启蒙的事情!
至于此事,更与我八竿子打不着!
至于毒手药王,实在不想多说,过去已经K过,还是老样子,令人担忧!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海水深了,什么鱼都有。
大家各行其道吧!无事一身轻!
作者: ssafe    时间: 2013-5-20 10:18
1、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2、毒王在论坛发帖,害人家被扣RMB,也不见道歉贴,有点不地道。(如果有贴我没看见,收回本条)
3、毒王发帖,可是有收益的,虽然在现实中没法使用,但在本论坛却能畅行无阻的。
4、如果毒王不是论坛管理人员,会有那么多人出来挺他吗?而且出来挺的也没见道歉的咧!
5、本人就一p民,希望不要封俺的号。
作者: 婆婆丁    时间: 2013-5-20 10:50
ssafe 发表于 2013-5-20 10:18
1、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2、毒王在论坛发帖,害人家被扣RMB,也不见道歉贴,有点不地道。(如果有贴我没看 ...

毒王到底是谁?怎么又这么多人喜欢他  又不喜欢他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0 11:19
ssafe 发表于 2013-5-20 10:18
1、出来混迟早都要还的!
2、毒王在论坛发帖,害人家被扣RMB,也不见道歉贴,有点不地道。(如果有贴我没看 ...

”如果毒王不是论坛管理人员,会有那么多人出来挺他吗?而且出来挺的也没见道歉的咧!“要不做个假设检验。暂停职务,然后看看有木有人站出来高喊。。。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0 11:20
婆婆丁 发表于 2013-5-20 10:50
毒王到底是谁?怎么又这么多人喜欢他  又不喜欢他

撒切尔夫人?很正常,很正常。。。。
作者: 北京木子    时间: 2013-5-20 12:53
支持楼主,我们需要一个文明的环境
作者: linzhenxia1153    时间: 2013-5-20 12:59
想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
作者: w6406    时间: 2013-5-20 13:56
可以理解,做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彤tong    时间: 2013-5-20 14:56
真愁人呀!还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吧!
作者: 彤tong    时间: 2013-5-20 14:57
大家都是被新版GMP闹得,情绪都比较容易失控。
作者: /yb晨悦    时间: 2013-5-20 15:02
大呆子真是一个呆子,息事
作者: iceberg180    时间: 2013-5-20 15:11
观望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骂人显得太没有素质了。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0 15:12
iceberg180 发表于 2013-5-20 15:11
观望下!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骂人显得太没有素质了。

嗯。大字不识,骂人就一个“X”,就更加显得没有素质。
作者: 老猫王磊    时间: 2013-5-20 17:35
新源GMP 发表于 2013-5-19 16:20
大呆子,既然你点了我的名,我就回复一下吧!!

  试问,如果这样辱骂你,我们论坛置之不理,你们会是什 ...

哇哇撒,我这个周末休闲了两天就出现这么大个事?
我仔细一看,我嘞个去哟,多大点事啊,呆总也忒上纲上线了,
还带着俺被点名,其实吧呆总你把人ID封了,人家把药王骂了,大家回头把电脑屏幕一关,哎嘿!啥都没了。
都回去写文件吧,这么忙得时候,都长点心吧,干点正事吧!
借用大家都喜欢的两个字来代表我的看发!过去,过去,都过去!
作者: 岁寒三友    时间: 2013-5-20 17:48
大家陈述了自己观点和立场  ,蒲友心中各有一杆称,自有自己观点,就到此为止吧
作者: ssafe    时间: 2013-5-20 19:34
婆婆丁 发表于 2013-5-20 10:50
毒王到底是谁?怎么又这么多人喜欢他  又不喜欢他

俺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欢。只不过想说几句公道话而已。
作者: ssafe    时间: 2013-5-20 19:39
yuansoul 发表于 2013-5-20 11:19
”如果毒王不是论坛管理人员,会有那么多人出来挺他吗?而且出来挺的也没见道歉的咧!“要不做个假设检验。 ...

事情本身不大,只要双方不太过分,少一些推波助澜的,特别是假公济私的,事情应该早就解决了。
作者: cgc717    时间: 2013-5-20 20:59
都这么年轻气盛,看来中国的制药还是有希望的!

不要再浪费时间和精力了!
作者: lirongzhang70    时间: 2013-5-21 08:50
痛定思痛,是该考虑版权的问题了,否则论坛恐怕会官司上门的。
作者: zjjhcx    时间: 2013-5-21 13:24
我们可以从此事,每个人都反省下。管理员们也可做个纠正、预防措施,查找下论坛管理的漏洞和不足。
作者: 追风者    时间: 2013-5-21 15:28
支持一下!
作者: 追风者    时间: 2013-5-21 15:28
支持一下!
作者: 皇后    时间: 2013-5-21 15:51
论坛可以请个法律顾问,以备必须
作者: 言若    时间: 2013-5-21 21:36
楼上被删除了!!!

骂人确实不对,不过 标题中 山东 某上市公司 QA 丑恶嘴脸 是否正确?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在评论别人的时候是否应该先照一下镜子看看自己?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一步天下太平!
仅代表个人看法,若有表述欠佳之处,见谅!!
作者: xxjiangxi    时间: 2013-5-22 08:12
支持版主!!!!
作者: 布丁    时间: 2013-5-22 08:33
天下文章一大抄,古已有之
作者: zhpc    时间: 2013-5-22 08:36
客观讲,蒲公英论坛这两年是从事药品生产、监管的人员学习交流的好地方。出现这样的事情很遗憾,大家在一起争论、谩骂就更不应该。实际上,我觉得一个企业除掉处方工艺以外,有什么不可以在一起交流的呢?软件这东西没有好和坏之分,只有切合不切合实际,详细不详细?如果你做得好,有什么不可以和大家一起去分享你的成果呢?大家冷静一下吧,都静静心,把我们这个论坛办好,使之更好地为我们药学工作者服务。
作者: skiwen    时间: 2013-5-22 08:38
多大个事   该删LOGO的 删了就是  ,
作者: /yb晨悦    时间: 2013-5-22 09:21
不要赶尽杀绝,是不是觉得这个论坛比较NB了,就目中无人了,多大的事,直接删贴,继续你的学术就够了
作者: 碧水蓝天    时间: 2013-5-22 09:33
支持论坛,支持楼主。
作者: a174210704    时间: 2013-5-22 11:29
有时候该删还是要删的  
作者: 青城/怒云    时间: 2013-5-22 15:58
是什么资料,是否有贵公司的名称,是否是核心机密,如果是QA的一个文件,也算不得什么,说实话,论坛上有的贴子水平真不怎样,只要是有经验的,认真的研读GMP与各种培训的,做的不一定差,况且贵公司保密工作真不行,QA文件应属于机密文件,呵呵,竟出现在论坛上?
   建议:多找找自己问题,做好预防措施,就算一个偏差处理,不必要骂,也不要人身攻击。
          至于公司领导,估计也不懂什么业务,一个资料的泄密,要做评估风险有多大,是不是影响了产品专利,是不是影响了产品竞争,如果不是,就有点大题小作了。
    {:soso_e133:}
作者: 青城/怒云    时间: 2013-5-22 15:58
是什么资料,是否有贵公司的名称,是否是核心机密,如果是QA的一个文件,也算不得什么,说实话,论坛上有的贴子水平真不怎样,只要是有经验的,认真的研读GMP与各种培训的,做的不一定差,况且贵公司保密工作真不行,QA文件应属于机密文件,呵呵,竟出现在论坛上?
   建议:多找找自己问题,做好预防措施,就算一个偏差处理,不必要骂,也不要人身攻击。
          至于公司领导,估计出不懂什么业务,一个资料的泄密,要做评估风险有多大,是不是影响了产品专利,是不是影响了产品竞争,如果不是,就有点小题大{:soso_e107:}作了。
   
作者: neckboycn    时间: 2013-5-22 16:11
咱们都是旁观者,作为一个社会人来评论网友们的公德心、行为的正确与否,个人感觉如果一个人没有被充分刺激,不会随意骂人,而且言辞激烈。
那个上市公司的员工,听说被罚了钱,差点被辞退,危害到了她的工作和在公司的名声。积毁销骨、众口铄金啊,以后在公司怎么混下去。被骂是觉得受到了侵犯,毕竟我们相隔网络,对生活工作不会产生直接的影响,而那个QA可是每天说是水深火热也不为过啊,在公司混就是一个人气,现在人气有了,可都是负面的。该着心理承受力弱的,跳楼的心都有,万一。。。。。可怎么办?论坛也要承担责任啊,不敢想了。
我们都是看热闹的或者评论的,真正感受最深的应该还是哪个QA.
论坛的规则,我们都应该遵守。违反纪律就要按规矩办。但那毕竟是论坛,抛开论坛,实际思考一下,不管谁的对错,受伤的还是QA。

只是个人的感概罢了,万事皆有缘由,说不清、理还乱,无从考究,各执一词,下班之后,一番思考,自能恍然大悟。
作者: 胡光磊    时间: 2013-5-22 22:51
支持对论坛的那些喷子严肃处理
作者: 翠真队家    时间: 2013-5-23 00:59
好东西大家分享
作者: ZetaMKII    时间: 2013-5-23 09:30
骂人是不对的
就版主标题已经带贬义性质,用词不当。
论坛涉及别人公司内部文件,对论坛长远来说应该删掉文件内的logo,以免引来纠纷;作为版主,管理人员更应为论坛考虑
毒手药王的资料只下载过一次,因为资料上冠以最新,新版GMP之名下载,内容却是旧版而且是7、8年前的而且相当简单,立马删掉。

作者: zsxawsq    时间: 2013-5-23 10:30
来的都是为交流经验,学习进步的,为学术争论是难免的,也是应该的,但是把争论扩大,那就不应该了。
希望大家退一步海阔天空。
作者: jrhuang    时间: 2013-5-23 11:37
呆总劳心了!
作者: shanshangdeyu    时间: 2013-5-23 11:46
事情完了就差不多了吧,版主能不能不要单独高亮这两个帖子了,这后面进来的人一看就看到这个事件了。双方都宽容一点成不?
作者: 制药计量    时间: 2013-5-23 16:17
有话好好说!何必动刀动枪!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06:55
胡光磊 发表于 2013-5-22 22:51
支持对论坛的那些喷子严肃处理

我经常喷的,但是骂人不吐脏字,可以不?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06:56
ZetaMKII 发表于 2013-5-23 09:30
骂人是不对的
就版主标题已经带贬义性质,用词不当。
论坛涉及别人公司内部文件,对论坛长远来说应该删掉 ...

说明你水平很高了,视资料如懒羊羊;有的人初学者,可能认为是金子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06:57
jrhuang 发表于 2013-5-23 11:37
呆总劳心了!

没事,他心脏很好,他做盐酸地尔硫卓的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06:58
制药计量 发表于 2013-5-23 16:17
有话好好说!何必动刀动枪!

刀枪入库,马放南山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06:59
shanshangdeyu 发表于 2013-5-23 11:46
事情完了就差不多了吧,版主能不能不要单独高亮这两个帖子了,这后面进来的人一看就看到这个事件了。双方都 ...

其实是一边倒,被动的那人,口语比较差,驴唇对不了骂嘴
作者: gaara2000    时间: 2013-5-24 09:28
1、骂人的直接禁言封号,没啥好说的。
2、“山东 某上市公司 QA 丑恶嘴脸”这话也没错,能在网上这么骂人的,这么说他们也无可厚非,我本人就是山东的,该说就得说
3、遇到开骂的,请管理员也一视同仁,都封号就行了,不要有的不管,有的这么力挺。
4、有的人发一些出售帖,附一些价值不高的附件或者可能侵权的附件,管理员也应该管一下。
5、最后,我觉得最重要的,能不能别拿这种事说个没完,还置顶,还整天整夜的讨论,降低我们论坛的水平。这就是很多人不喜欢我们论坛的原因,整天口水战就占了很大篇幅。每次跟人家说到pgy,总是听到说,挺好的一个论坛,就是整天口水太多。
作者: 走姿派    时间: 2013-5-24 13:48
什么破事,不就是一个上市公司的QA,中国上市公司多如牛毛,更别说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一个QA,算个鸡巴呢
作者: lovejob    时间: 2013-5-24 14:36
同意第四点,不能骂人
作者: 江寒315    时间: 2013-5-24 16:19
楼主,此贴和上个帖子都删了吧,放在那里好几天了,看了总觉得不和谐!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16:41
走姿派 发表于 2013-5-24 13:48
什么破事,不就是一个上市公司的QA,中国上市公司多如牛毛,更别说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一个QA,算个鸡巴呢 ...

"更别说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一个QA,算个鸡巴呢"现在一般这么说“更别说一个上市公司的子公司的一个QA,算个扬剧呢”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4 16:42
江寒315 发表于 2013-5-24 16:19
楼主,此贴和上个帖子都删了吧,放在那里好几天了,看了总觉得不和谐!

历史除菌过滤后只剩下白纸
作者: zhouyl98    时间: 2013-5-24 16:56
水平的提高需要相互的交流,其实大家何必太在意呢。
公司老板不追究,作为中高层或一般员工没必要太在意文件时怎样留出去的。
知识是需要共享的
作者: 徐子奥    时间: 2013-5-24 21:58
楼上的,哈哈
作者: 婆婆丁    时间: 2013-5-25 13:32
ssafe 发表于 2013-5-20 19:39
事情本身不大,只要双方不太过分,少一些推波助澜的,特别是假公济私的,事情应该早就解决了。

喜欢看热闹的多啊
作者: 砲灰叔叔    时间: 2013-5-25 16:33
可以不同意见。做人要有底线。
作者: mamagege521    时间: 2013-5-27 08:57
六方会谈吧!
作者: 徐子奥    时间: 2013-5-27 09:51
这po帖子,还在置顶。{:soso_e113:},笑屎了。
作者: shanshangdeyu    时间: 2013-5-27 16:30
yuansoul 发表于 2013-5-24 06:59
其实是一边倒,被动的那人,口语比较差,驴唇对不了骂嘴

终于不再首页置顶了,呵呵,感觉还是大家伙年轻气盛吧。
作者: yuansoul    时间: 2013-5-27 16:53
shanshangdeyu 发表于 2013-5-27 16:30
终于不再首页置顶了,呵呵,感觉还是大家伙年轻气盛吧。

没有火气那还叫“正常人”么,所以,很正常
作者: hulala827    时间: 2013-5-30 08:57
标题:
路过,雄起!,看一下。顺便回一下!!!
作者: VS____L    时间: 2013-5-30 11:09
置顶这么长时间了有意思吗?看的刺眼,似乎每次进来都觉得这个论坛是个口水论坛。对于置顶的版主我真心无语,气量有多小,本来真心不想发表观点的,实在觉得好论坛需要大家去维护,争执难免的,如果认为对方恶意攻击删了不就行了,至于发帖来回击?
作者: 徐子奥    时间: 2013-5-30 12:43
同上,无聊中,正好来此贴无聊一下,坑
作者: 追风者    时间: 2013-6-16 17:06
和平相处
作者: vincentchampion    时间: 2016-6-11 13:46
我支持大呆子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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