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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要求,日前,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关于规范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正文均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在于,针对当前部分地区执业药师不够用、配备难的实际情况,提出各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不降低现有执业药师整体配备比例前提下,可制定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的政策,并设置过渡期。过渡期内,对于执业药师存在明显缺口的地区,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过渡期不超过2025年。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给予药店配备执业药师五年“缓冲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执业药师短缺的问题,但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主管部门应该多听听基层药店和民众的意见,从实际出发,放宽执业药师的准入条件,同时鼓励药店自行或定向培养执业药师。
执业药师配备方向正确但脱离实际
早在2018年,商务部发布的《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就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提出要求。
该指导意见提出,二类零售药店配备至少1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和1名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三类零售药店配备至少2名执业药师(经营范围包括“中药饮片”的还应配备至少1名执业中药师)和2名药师及以上职称的药学技术人员。
但是,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当时这一要求就引发巨大争议,征求意见后也没见正式版本出炉。但从此次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可以看出,主管部门并不想放松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
珠海市医药流通行业协会会长苏韦锟就此表示,这个要求本身方向是对的,从各方面来说也是好事,但目前的问题是过于心切而导致脱离实际。监管部门为何听不进基层的意见?其实就是“自大而枉为”。
英果企业管理咨询总经理张善果也对零售药店执业药师配备要求表示肯定。他说,从大的范畴讲,药店属于自我诊疗的主战场,不管是出于KA的发展需要,还是竞争使然,药店都必须通过执业药师强化连带购买,提高客单价。可以想见,如果没有执业药师,让普通店员接受一些简单培训后就“狐假虎威”地给患者自我诊疗提出建议,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必然会引发不可预知的患者健康问题,甚至是生命安全问题。在以人为本的社会背景下,国家是不可能视而不见的!
既然方向是对的,也是一件好事情,那为何会在业界出现争议,很多基层零售药店对执业药师配备要求有抵触情绪呢?
两位专家都表示,首先当然是执业药师数量不足造成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执业药师注册人数为533286人,其中注册于药品零售企业的执业药师482499人,占注册总数的90.5%,与52.4万家药店的需求相比,存在着至少4万的差距。
另外,张善果还表示,执业药师真的很贵,鉴于药店运营成本的居高不下,本着能省就省的原则,不可能在薪酬上满足执业药师的需求,于是,执业药师开始利用自己的证做文章。而国家在考证上管理得很严,现在专心做学问的人越来越少,真正能拿到执业药师资格证的比例很低。
苏韦锟还谈到了执业药师群体本身所带来的问题。他说,因数量与需求不匹配,导致执业药师薪资水平居高不下,而且他们不愁找工作,因此有时候出现心态不端正的现象,其他员工则会因薪资差距差大而产生不平衡心理,这不利于药店管理。更有甚者,少部分执业药师是光有资格却干不了事,对药店而言效益没有增加,而人力成本却因此而大幅增加。
五年过渡期缓解执业药师短缺问题
也许正是考虑到了行业现状,也听到了行业呼声,所以国家药监局在此次《征求意见稿》中提出实施差异化配备使用执业药师政策,并设置了五年的过渡期。那么,这五年内,我国执业药师配备的问题能够彻底得到解决吗?如果届时仍然不能达到《 全国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那该怎么办?
张善果就此分析道,从理论上讲,按照目前的市场需求和培养进度,5年时间是足够弥补4万缺口的,但问题是,如果药店无法满足执业药师的薪酬要求,他们必然还会“人在曹营心在汉”,甚至是自主在大健康领域创业,或者是随着大健康风口的转移而转移。这样,就算是执业药师注册在零售药店,也不一定在这里就业。这同样是一种执业药师不足现象。那么,这就不是简单地增加执业药师数量的问题了,而是药店间必须进行基于规模和利润的整合,直到能够养活执业药师、保障运营和基本利润。
苏韦锟也表示,五年的过渡期应该可以缓解执业药师短缺问题,但说要彻底解决这一问题估计很难,因为存在地区差异、人员分布等问题,经济发展好的地方应该问题不大,但欠发达地区及乡村很难达到要求,谁愿意去落后地区上班?所以,分类分级管理应该从实际出发,不能用同一标准对待所有地区,不同地区要有所区别。其实,利用好信息化和大数据手段,也可以解决执业药师短缺问题。现在70%用药量在医疗机构,能否更好地推动处方共享平台,让处方有效地流动起来,同时用信息化方式解决审方问题呢?因此,现在的问题其实是制度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相匹配的问题,只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多听听基层药店的声音,多听取民意,相信问题会得到很好的解决。
《征求意见稿》还提出,在五年过渡期内,允许药品零售企业配备使用其他药学技术人员承担执业药师职责。其他药学人员承担得了执业药师的职责吗?其间是否会出现意想不到的问题?
苏韦锟说:“现在大部分执业药师的资格都是‘应试’取得,有多少能真正起到作用?我认为药学人员承担得了执业药师的职责,而且,应该更好地发挥药学人员的作用。至于其间是否会发生意想不到的问题,我想,执业药师也同样会存在问题,这跟有没有证没有多大的关系,而是人的责任问题。”
张善果则表达了相反的观点:“当然承担不起!真正的执业药师是个靠经验吃饭的技术活。那些仅仅是拿了个执业药师证,或者是连证都没有的其他药学人员,没有大量的患者案例和从业时间沉淀,根本不可能精准治疗患者。尤其是在健康、长寿成为刚性需求的当下社会里,由没有经验的药学人员承担执业药师的职责,轻则会出现健康隐患,重则影响生命安全。这都不是大家想要的结果!”
近年来,许多地方针对执业药师不足的问题,都发文鼓励药品零售企业开展执业药师远程药事服务和审方业务等,但此次《征求意见稿》只字未提“远程审方”。这在业界引发讨论。
张善果对此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不要说远程审方,现在的情况是‘网售处方药’都还没有定论。一方面,互联网如火如荼地发展;另一方面,因为医药事关人类健康和生命安全,如果没有严格的主体界定和责任主体追溯,远程审方也只能是个设想。此次《征求意见稿》没有提远程审方,原因很简单,就是找不到立法和政策的依据。”
苏韦锟补充道,监管部门可能是怕远程审方流于形式,必须坚持执业药师在职在岗。但他认为,在科技信息化时代,应该更好地利用科技信息发挥更大的作用,前提是基于用药安全和质量把关。
解决“挂证”问题须“养打结合,以养为主”
在执业药师缺口较大的情况下,“挂证”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也是一个“打不死的小强”问题。因此,《征求意见稿》提出,对查实的“挂证”执业药师要录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撤销其注册证书并坚决予以曝光;还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执业药师“挂证”屡禁不绝、打而不死的原因有哪些呢?张善果表示,主要原因是供给侧的供给不足,而需求侧的需求庞大,两者合力形成了现在这个局面。说得更直白一点,执业医师太贵,一家药店养不起,于是就让一个执业药师在多个药店挂证;执业药师也认为,既然一家药店养不活我,那我就想办法在多个药店挂证,叠加收入。于是,“打不死的小强”就形成了。
苏韦锟也强调道:“因制度设计与实际脱节,那结果肯定是虚的。大家为了生存与发展,只能去‘想办法’。”
《征求意见稿》提出的惩戒措施,能否纠正执业药师“挂证”乱象?张善果说,毫无疑问,管不了。不是国家政策不够精准、不够狠,而是这种事情供给侧和需求侧太默契,而且做得很隐蔽,53万多的执业药师,你不可能监督到每一个人。尽管违法的成本很高,但是冒险的利润也很大,于是,“两权相利取其重,两权相害取其轻”。打击是有一定的威慑力,但只会让“挂证”更加隐蔽。苏韦锟更说,在目前执业药师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执法力度越大,执业药师缺口就更大。
既然如此,要彻底让零售药店满足并遵守对执业药师配备的要求,可以从哪些方面发力?
张善果答道,必须“养打结合,以养为主”,非常时期,行非常手段。一方面,通过政策和规定严打“挂证”,最大程度地减少“挂证”,保障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另一方面,准确调研各个地方执业药师的缺口情况,在保障教学和考试质量的前提下,定向疏导新增的执业药师流向零售药店,必要时给予补助,同时鼓励零售药店自行定向培养执业药师。当然,想办法提高药店的盈利水平,也是解决执业药师“挂证”问题很重要的一环。
苏韦锟也建议:一、调整分级分类管理对执业药师的配置要求,从实际出发;二、放宽执业药师的准入条件;三、欠发达地区、乡村,必须与城市区别对待;四、制度设计应鼓励和利用好科技信息,把执业药师的业余时间有效利用起来。
作者:潘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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